Im so proud to know that South Africa legalised gay marriage in 2006 already :) #proudlySouthAfrican pic.twitter.com/joGMA3NXEU
— CHRISSIE (@RecoveryQoutes) 2015年1月30日
同婚仍是新觀念 哥倫比亞人正學習接受
相較於卡拉塔的正面支持態度,《哥倫比亞人報》(El Colombiano)經濟編輯塞拉(Juan Felipe Sierra)則相對保守,直言同性婚姻對哥倫比亞人而言,仍是相當新的觀念,但民眾在學習接受。哥倫比亞近8成人口信仰天主教,因此宗教團體是反同婚的主力,不過塞拉也說,沒有宗教團體成立媒體來宣傳反同婚立場。哥倫比亞2016年承認同婚,成為第4個同婚合法化的南美國家。
哥倫比亞憲法法院在2007年陸續通過3項決議,賦予註冊登記的同性伴侶,與註冊登記的異性伴侶享有一樣的社會安全及健康保險權益;2011年,憲法法院9名法官一致認為,無法改變婚姻由1男1女組成的定義,但同性伴侶仍有組成家庭的權利,因此做出歷史性裁決,要求國會在2年內(2013年6月以前)立法,倘若國會2年後仍未立法,同性伴侶可至法院或公證結婚。
由於哥倫比亞國會未在期限內制定相關法律,因此依據憲法法院決議,同性伴侶可直接到法院或公證結婚,時任哥倫比亞檢察總長奧多涅茲(Alejandro Ordóñez)則提出訴訟,希望憲法法院裁定各級法院認定的同性婚姻無效,而憲法法院受理此案,並定於2015年舉行聆訊;時任哥倫比亞內政部長克里斯托(Juan Fernando Cristo)也發布聲明,表態政府支持朝同婚合法化邁進。
反同團體想翻案 憲法法院拒絕受理
2016年,哥倫比亞憲法法院9名法官以6票贊成,3票反對,否決婚姻只限於1男1女組成,認定「2名同性別人士結婚並不違反憲法」,同性伴侶在2013年6月以後舉辦的「婚約」一律有效,且被認可為「婚姻」,而在這段期間「結婚」的同性伴侶不用在憲法法院新裁決出爐後,重新登記結婚,哥倫比亞成為繼巴西、烏拉圭和阿根廷之後,第4個同婚合法化的南美國家。
不過正如塞拉所言,同婚對哥倫比亞人而言,仍是很新的想法,根據民調機構「蓋洛普」(Gallup)2016年所做的調查顯示,40%的哥倫比亞人支持同婚,但有57%反對同婚;反同婚團體曾向憲法法院提案,希望推翻先前的裁決,但遭到憲法法院駁回;奧多涅茲也在今年1月再次提案,希望憲法法院認定同婚無效,依舊被憲法法院拒絕受理。
另外,哥倫比亞與南非一樣,早在同婚合法化之前,就先賦予同性伴侶共同領養小孩的權利;哥倫比亞在2012年賦予同志單獨領養小孩,2015年放寬為同性伴侶可共同領養小孩,同年也開放出生證明上的性別欄可選擇「中性」或留空。今年6月初,哥倫比亞演員普拉達(Víctor Hugo Prada)、健身教練羅德里格斯(John Alejandro Rodríguez)及記者貝穆德斯(Manuel José Bermúdez)共組3人家庭,成為哥倫比亞首個「多元成家」合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