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在台北時間13日突然宣布與我國斷交,雙方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是否依然有效?台灣外交部曾表示「暫時有效」,不過中國外交部20日表示,巴拿馬與中國建交時承諾「不與台灣發生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還說「什麼是官方關係,這應該很明確」,暗示台巴FTA將失效。
台灣與巴拿馬政府2003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本月13日台巴斷交後,台灣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司長周麟曾表示台巴FTA「暫時仍有效」,如有必要,將進一步與巴拿馬方面磋商。不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20日說,巴拿馬在建交公報裡已經明確承認「一個中國」原則,也承諾「不與台灣方面展開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發展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他還強調「巴方態度非常明確」。
現場媒體追問「(台巴)雙方保留自由貿易協定是否相當於仍有外交關係?」耿爽只回應:「我說的是,巴拿馬方面承諾不與台灣方面發生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什麼是官方往來,什麼是官方關係,這應該很明確。」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在2003年簽署、2004年1月1日生效。2013年完成所有關稅調降時程後,97%的巴拿馬產品可免稅輸台,95%的台灣產品外銷巴拿馬也降為零關稅。經濟部長李世光13日曾表示,台巴FTA必須視台巴雙方的後續安排,經濟部會配合外交部保護國家及廠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