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句「他自己喝酒跌倒」 職工中心嘆:在法庭聽他睜眼說瞎話
事發後,許惟棟說,雇主沒有探望、沒有給醫藥費、就連職災勞工也應有的最基本的薪水也沒付,兒子知道狀況後飛來台灣幫忙、睡在病院躺椅上24小時照顧父親,當時也沒有任何收入、靠醫院護理師跟社工接濟,直到社工看不下去,才聯繫希望職工中心協助,提出勞檢、民事與刑事訴訟。
然而,即便工廠已被桃園勞動局開罰單,都還要主張是拜倫自己沒事跑去開起重機、自己喝酒跌倒:「我們都知道自己喝酒跌倒不可能這麼嚴重,更不可能有勞工自己閒閒沒事跑去開起重機,練身體嗎?但因為證據不足、監視錄影帶被洗掉,我們只能在法庭聽這樣的睜眼說瞎話、進行攻防……」
勞動事件法難救援 職工中心嘆:可以理解跳樓決定
至於號稱可以快速處理勞資爭議、協助弱勢勞工的《勞動事件法》,雖然拜倫在3月份求助,到7月份才開庭,開庭前拜倫就跳樓了,並沒有因為新法受惠──這是拜倫在台灣工作12年上限的最後一年,他在妻子過世後獨力撫養兒子女兒、在台灣打拚寄錢回家,最後卻落得要靠營養液維生,每月營養液花費1000、人工肛門花費5000–10000元台幣,拜倫一家住在泰國鄉下、離有醫療資源的曼谷非常遙遠,幾乎不可能負擔。
許惟棟嘆,他其實可以理解拜倫跳樓的決定,他12年來在台灣一手把兒子女兒拉拔到大,怎麼忍心成為兒子的負擔?他55年,要是再活20年,意味著兒子就要再扛著他20年──於是,惡劣的雇主、沉重的經濟負擔、體制上的救濟無門,讓拜倫最後以手機錄下遺言,從14樓跳下去結束自己的生命。
拜倫跳樓身亡 公司第一時間先遞狀請駁回申請
更讓許惟棟感到心寒的是,即便拜倫死了,公司也沒有關心,第一時見就是寫狀給法院,說債權人已經死亡、應駁回申請。許惟棟希望至少能讓兒子帶筆錢回去好好替拜倫辦後事、求償金額也請律師重新計算下修,沒想到談賠償當天雇主也沒出席:「律師轉告,說雇主非常非常生氣,因為拜倫告他,他沒有和解的意願──替你賣命12年的移工變成這樣、現在連上飛機都無法,我非常難以接受這樣的事情……三永不是付不出這錢的,他接台電外包,到底是怎樣冷血的工廠可以這樣對待自己員工?」
直到記者會消息發出,雇主才說不想登上媒體、有意願跟兒子「談談」,沒有說要和解,還要求兒子單獨去,不要帶律師、不要帶移工團體。許惟棟說,希望媒體可以繼續關注這個案子、繼續給雇主壓力,他也想問台電,為何會讓他的承包商這樣對待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