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結束前夕,連續兩起社會矚目事件。首先,前總統李登輝辭世,結束近一世紀的傳奇人生;尚在惋嘆之際,翌日隨即爆發檢調偵辦SOGO案收網,多名跨黨派立委疑似收賄,幾近罪證確鑿。若說李的逝世,是對黑金政治的蓋棺論定;則此次跨黨派收賄醜聞,不過是對國會金權遊戲黑幕的又一揭發。更多的不堪仍是難見天日。
二事看似毫無相關,實則皆對國會長期立法品質不彰,發出強烈警告訊號。先說李前總統的治喪事宜,引發《國葬法》實施議論,府方態度是現行的國葬法不合時宜,無法以國葬法相關規定處理,因此,府方會依照卸任國家元首的規格來做相關的安排。
一部於民國37年經總統頒布施行的法律,72年頭卻無一人身後依法辦理。《國葬法》首條開宗明義:中華民國國民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足以增進國家地位民族光榮或人類福利者,身故後得依本法之規定舉行國葬。試問多年來豈會無人堪為實施國葬表彰?另一解讀則是,府方認為該法是大陸時期通過不合時宜,那麼該法留之何用?立委諸公為何未曾聞問?
事實真相卻在翌日跨黨派立委sogo收賄案得到解答。該案關鍵在於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疑似謀私推動修正「SOGO條款」的公司法第九條,提案增列「回溯條款」,藉此得到爭取經營權的利益。
多數不分黨派的立委諸公,平日除對高度政治法案稍有關心外,其他民生經濟法案不是怠於了解,就是聽從黨命行事。會讓眾人關照有加的法案,多如SOGO案般有利可圖的爭議法案。經過此事,人民不禁要問,立院還有多少立委們通謀修法的骯髒法案呢?
有錢能使鬼推磨千古一律,政商勾結更是自古皆然。而如《國葬法》一類無法牟利的贅法,無人聞問也就不足為奇。乃至於府方一句無心的不合時宜,卻也不廢不修任其擱置,行政、立法公然怠惰又該當何罪?又有多少「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立法亂象,有待立委諸公「無償關心」加以盤點處理呢?
*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