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後,美國對香港採取制裁的趨勢至今仍沒有結束的跡象。
8月19日,美國國務院表示,已經通知香港暫停或終止有關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員、豁免國際船運利得稅共三項雙邊協議。
美國方面稱,這些措施是根據總統川普發出的行政指令而執行的,旨在顯示美國對中國實施香港國安法決定的深切關注。
對美國暫停與香港的這三項雙邊協議,中國周四(8月20日)宣佈,香港將暫停履行與美國之間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那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獲得中國人大通過之後,外國對香港主要採取了哪些具體行動?
暫緩引渡條例
除了美國最新宣佈暫停與香港的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員之外,還有其他許多國家也暫停了與香港之間相關協議。
英國在7月20日宣佈無限期暫緩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澳大利亞、加拿大、芬蘭、法國、德國、新西蘭也都相繼宣佈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五眼聯盟」的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都已經暫停的與香港的引渡條例。
對所有這些國家的決定,中國一律表示「堅決反對」,批評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凖則」。
香港政府8月20日對美國的決定表示強烈譴責,並透露香港為美國提供協助而且成功移交美國的逃犯人數為69人,而美國向香港移交的逃犯為23人。因此香港政府預計,暫停移交逃犯協議,將對美國的執法工作構成更大影響。
有關移交被判刑人協定,香港自2012年起已經沒有批准被判刑人從香港移送至美國的申請。
至於其他國家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香港政府認為,這將使這些國家有可能成為一些在香港被通緝的人逃避法律責任的地方。
根據香港律政司的公開資料,截止2020年4月22日,香港與19個國家簽署移交逃犯的協定。其中有8個已經表示將暫停執行。
在北京和香港政府看來,西方主要國家暫停與香港的引渡協議是出於政治目的。法律界人士也有多種不同看法。有的認為這將影響香港獨特的國際地位,也有的認為這是政治影響執法,對維護公眾安全和社會安定不利。
美國立法
2020年7月14日生效的《香港自治法》,授權美國政府以金融制裁方式懲罰損害香港自治的中國、香港官員和實體。
中國國安法實施之前,美國還曾在2019年11月27日訂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和《保護香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