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首先應善用輔導金、劇本徵選等行政資源以及「獎勵企業界投資拍片稅負減免辦法」電影法案,督促業者改善經營品質,提昇國片的水準,而後再打通國片映演通路,並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市場,重整業界生態,以及建蓋國際級的片廠,方能讓國片真正起飛。
政府應蒐集、比較歷年來輔導金所輔導之國片參展與票房情形,探討影片叫好又叫座的各種因素、票房不佳原因,並從中研探輔導金可發揮什麼樣的導引功能,要如何修改辦法,方可讓國片叫好又叫座。政府的輔導政策應配合國片產業結構、拍片方向以及市場定位而擬定。依照國片在國、內外市場的發展,國片的產業結構應為金字塔型,以大眾影片為金字塔底層的主要結構,才能支撐、保存在金字塔尖端的少數藝術影片。至於拍片方向,政府的輔導政策必須設法將電影媒體所涵具的商業與文化屬性融合在一起,以攝製「好看又言之有物」,內容大眾化,但品質精致,有廣義文化意涵的商業影片為主。至於市場定位,台灣電影目前無法仿效好萊塢大場面的影片製作方式,因台灣無足夠資金拍大片,市場規模也不大,且無良好的技術人員與先進器材。因此國片輔導金目前宜以三、四千萬元台幣為成本,「小而美」、溫馨感人,洋溢人文意識的小品影片如美片「心靈捕手」、李安的「推手」等為主要的發展方向,擴展、鞏固台灣本地市場後,再進軍中國大陸、香港、星馬等地的華人市場,方能在資金動輒三十幾億台幣的好萊塢影片中走出自己的道路,從而活絡國片市場,漸漸打通我國電影產業虛弱的任督二脈。
依據上述的國片產業結構、拍片方向及市場定位,輔導金政策宜確定「文化性、觀賞性兼具,創作形式多元化,創意豐富」的輔導方向。據此,文化部應藉由輔導金影片的徵選,導引國內電影工作者朝多元化創作及加強電影情節敘說技巧方面努力。
至於業者最需要的資金,文化部雖然要引進至少120億資金,打造影視國家團隊;然而,兆豐金董座張兆順卻指出「投資者找不到標的物,但影視業者卻也找不到資金」,點出了台灣影視產業目前的問題。
雖然政府相關單位已創建影視產業投融資機制多年,但因缺乏主動積極的作為,視野也不夠宏觀,以致企業界無法了解電影生態,裹足不前,成效不彰。
鑒此,建議文化部應先提供台灣電影產業的詳細資料包括影片票房及市場後續回收與參展情形、業界營運情況、廠房設備、政府各種輔導與融資措施、電影法規,以及拍片配套措施、市場規劃與院線安排等,以協助企業界人士順利籌組公司拍片。
同時文化部應協助電影界,將高科技電子公司、多媒體數位傳輸公司、平面媒體、網路經營者、軟體遊戲、漫畫出版及廣告公司等高科技產業與新興媒體業者,跟有生產競爭力的影視業者作水平整合,以注入企業經營新觀念,以影視小說、漫畫、網路動畫、軟體遊戲與戲劇創作等新領域擴展影視題材,並改善業者的數位影視製作能力,促成台灣電影業改頭換面,往多元創作方向邁進。
最後,提振產業的長遠之計是,文化部應跟教育部合作,大幅改進大學的影視養成教育,成立專門的影藝學院,與世界ㄧ流的南加大影視學院等合作,聘請歐美與兩岸知名影視學者與專家來台任教或講演,並引進先進設備,增加學生實習機會,同時並規劃新的影視教育系統,加強與業界的建教合作,全力培養導演、製片、編劇、演戲與行銷企劃等人才。
台灣電影產業各種問題糾結在一起,積弱不振已久,文化部必須有宏觀視野,積極地與政府相關部會與各界人士合作,作有效的資源整合,全方位地改進電影養成教育、培養電影人才,改善影片產製環境,並引進企業界與數位產業的力量,提升業界的製片品質,而後再打通資金與國片映演通路,加強國際合作拍片,協助業者拓展海外市場,方能突破台灣電影困境,帶動國片的起飛。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曾於前行政院新聞局電影處工作多年,負責國片輔導金規劃及協助國片參加國際影展等工作,曾撰寫長達五、六萬字的「突破台灣電影困境」專題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