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募兵須一年前先公告
不過,根據《兵役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在無礙國防安全,而且志願服役者滿足兵額時,得停止徵集常備兵役,改徵集接受四個月的軍事訓練,這項作業要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檢討兵額及兵源狀況,於一年前陳報行政院核定後,送立法院備查公告。亦即國防部即使明年要推動全募兵制,就必須在今年先行公告,依時程來看,最快也要在明年下半年以後。
兵役制度變動牽涉役男重大權益,國防部已於去年做出承諾,如果屆時仍有兵員不足問題,將可能出現幾種狀況:首先是直接宣布跳票,缺額部分繼續徵集八十二年次以前役男;其次,是修法延長軍事訓練役期,甚至是啟動已暫緩實施的「勇固案」,再次裁軍三萬兵力,或可達成裁減後的募兵員額目標。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王定宇認為,行政院已經同意自七月一日起,調整六項勤務加給,就特定部隊調整,以增加招募誘因,希望不會發生募兵員額不足情形,國防部將有各項因應準備,役男也不必恐慌,在各種應急處理措施中,應以役男權益不受影響為最優先考量。另有立委建議,也可以評估延長軍事訓練役期為一年。
其實不只募兵制可能會出問題,國軍包括士官、尉官編現比偏低,出現空洞化危機,美方關切兵役制度,既點出台灣如何展現捍衛安全的決心,也看到基層部隊戰力不穩問題,未來有無可用之兵?看來將成一大考驗。
➤更多內容請看新新聞
➤購買本期新新聞
➤加新新聞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