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醫療酷斯拉」!濫用免稅優勢逼倒小醫院 再縮編求獲利

2017-07-1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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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急診醫師集體請辭事件,另外也暴露出醫療財團法人免稅爭議,醫改會執行長朱顯光便指出,台灣的財團法人醫院濫用免稅地位,把賺來的錢投入軍備競賽,不斷擴充規模,變成了「醫療酷斯拉」。(資料照,取自林口長庚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長庚急診醫師集體請辭事件,另外也暴露出醫療財團法人免稅爭議,醫改會執行長朱顯光便指出,台灣的財團法人醫院濫用免稅地位,把賺來的錢投入軍備競賽,不斷擴充規模,變成了「醫療酷斯拉」。(資料照,取自林口長庚網站/影像合成:風傳媒)

長庚醫院急診部醫師集體請辭事件,暴露出醫療財團法人長期以來獲利導向,罔顧社會公益設立宗旨,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長期以來由家族把持,固然是事件發生主因,然而,政府長期以來縱容醫療財團法人,享有免稅待遇,衛福部每年審查醫療財團法人「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淪為橡皮圖章,卻也間接導致財團法人醫院,成為財團小金庫,即便衛福部目前準備推動《醫療法》,強制規定醫療財團法人的非醫療收入,必須提撥各10%,作為教學研究與社會救濟2項用途,但相關規定,先前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過程,也遭到擱置,醫療財團法人的改革前途多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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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醫療財團法人如果依原捐助單位分類,一共有3種類型,一種是「企業捐贈型」,長庚、亞東、國泰、新光是典型例子,第2種是「宗教型」,例如慈濟、馬偕、耕莘,第3種則是「一般型」,即是由傳統的綜合醫院改制,例如秀傳醫院等。長庚醫院最近爆發急診室醫師「被請辭」事件,暴露出財團法人醫院獲利導向問題,然而,長庚在企業捐贈型醫院裡面,並不算特例,長庚董事會會用的「招數」,其他具財團背景的醫院一樣也會。

「雲林長庚利用免稅不斷擴充,當地小醫院只好被迫關掉」

朱顯光表示,根據《醫療法》,政府當年推動醫療院所「財團法人化」,當初的目的原本是希望醫療院所能提供永續的社會公益醫療服務,不必然隨著捐助人過世而「政息人亡」,然而,財團法人醫院長期運作的結果,卻淪為家族掌握,就連一般民眾都誤以為醫療財團法人是「財團」的,相較國外很多教會捐助法人醫院,是蓋在偏遠地區服務弱勢,規模不必然很大,台灣的醫療財團法人,卻濫用免稅地位,把賺來的錢投入軍備競賽,不斷擴充規模,變成了「醫療酷斯拉」。

以雲林麥寮長庚醫院為例,當地小醫院最不滿的是,一般社團法人醫院要繳營所稅,長庚利用財團法人免稅優惠不斷擴充,進行不公平競爭,慢慢地小醫院只好被迫關掉,雲林麥寮長庚急診部醫師人力,想縮編就縮編,完全是獲利導向,社會公益理念蕩然無存。

2017-07-12-雲林長庚醫院-取自雲林縣政府網站
以雲林麥寮長庚醫院為例,一般社團法人醫院要繳營所稅,長庚利用財團法人免稅優惠不斷擴充,進行不公平競爭,慢慢地小醫院只好被迫關掉。(資料照,取自雲縣府網站)

《醫療法》修法後 須年提撥10%比率教研、社會救濟

有鑒於醫療財團法人過去30年,已淪為財團的小金庫,衛福部在上個立法院會期,將《醫療法》修正草案,送進衛環委員會,除了明訂醫療財團法人董事會,董監事不得有配偶或三等親內親屬關係,為避免醫院將股利所得等轉投資收入,花在醫療設備投資等軍備競賽,新法明定醫療法人之非醫療收入,也應提撥各10%比率,用在教學研究與社會救濟。

根據當時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說法,《醫療法》通過後,國內醫療法人強制提撥教研與社會救濟的家數,將從39家增加為47家,其中,長庚醫院在2015年的醫療收入為48.55億元,修法後長庚醫院的醫療與非醫療收入合計為80.51億元,提撥於教研與社會救濟的金額,預估從4.8億元,提高到8.05億元,「長庚醫院目前每年花在教研與社福的支出為31.06億元,已超過新法實施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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