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版《國安法》的衝擊下,包括《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等許多美國知名媒體的記者不得不紛紛離開香港。而最新的趨勢表明,中國當局對香港媒體的打壓,已經不僅僅侷限於英美媒體。
根據香港媒體的消息,本週四(27日),香港當局拒絕了一位駐港愛爾蘭記者的簽證,並沒有給出任何理由。路透社稱,這一做法加深了新港版《國安法》下,對香港媒體自由的擔憂。
一位名叫麥固侖(Aaron McNicholas)的記者在去年爆發的反送中運動中,為網路英文媒體《香港自由新聞》(HKFP)提供了許多新聞報導。在經過了六個月的等待後,他如今被告知其記者簽證的申請已被拒絕,自稱是非營利性質的本港媒體《香港自由新聞》如是說。之前,麥固侖在香港曾為彭博社和社群網站通訊社《Storyful》工作。
《香港自由新聞》總編格蘭迪(Tom Grund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由於我們公正和基於事實的報導,看來我們已經成為新《國安法》大形勢下的攻擊目標。」
法新社在相關報導中指出,這次最新事件影響到的是一個地方性的、沒有美國背景的新聞機構。
該新聞網站在一份公開的表態中要求香港政府提供拒絕記者簽證的理由,並聲稱會考慮將此事訴諸法律。
面對路透社置評的要求,香港政府和入境事務處沒有立即作答。
路透社援引多家媒體機構的表態報導稱,香港當局的這一做法反應了在港版《國安法》下新聞自由度的加速倒退。該法涉及內容廣泛,所有符合北京所定義的顛覆、分裂國家或者從事恐怖主義以及勾結境外勢力的做法都是違法,最嚴重的情況下會使人入獄。
「破壞了最基本的承諾」
美國非政府組織《保護記者委員會》的亞洲地區協調人巴特勒(Steven Butler)向路透社表示:「拒絕向一家欣欣向榮的本地新聞媒體發放記者簽證,破壞了香港政府不斷重復的有關新聞自由的最基本承諾。」
「同時這也嚴重破壞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及金融中心的地位。除非記者們能夠自由的工作,否則香港難保這一地位。」
另外有駐港記者告訴路透社,他們擔心新頒布的《國安法》可能會被用於讓媒體噤聲,打擊言論自由。香港政府並不認可這種說法。
香港的《基本法》第27條規定,這個半自治的城市享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路透社報導指出:中國當局1997年讓香港回歸時,對這一小型憲法表示認可。
香港「反送中」運動爆發大約一年後,中國在全球各國深陷新冠疫情困擾之際,推出比當初《送中條例》更強勢,涉及範圍更廣的港版《國安法》。實施1個月後,香港警方國安處於8月10日拘捕了香港壹傳媒掌門人黎智英等人。近200名警員搜查了壹傳媒大樓。罪名是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