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結果昨(14)日出爐,遠雄巨蛋公司針對北市府以環評要求增加綠建築標章、調整工法為由,提出工期展延1452天,仲裁揭曉獲得展延922天。柯市府與遠雄工期展延仲裁案已二連敗。台北市政府表示,是否要提出撤銷仲裁判斷之訴,目前由相關局處和律師團研議中。
北市府表示,遠雄巨蛋公司這次所提出的展延事由可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一併請求展延工期及許可年限1452天,經過仲裁庭判斷結果,認定第一、二部分為環評審查委員就契約外的要求,及為配合環評及都審委員意見所做的修改,第三部份為配合台電公司要求增設變電站結構及空間,導致大巨蛋無法在原約定3年內完工,其事由應不可歸責於遠雄巨蛋公司,仲裁庭審判遠雄可延期922天。
北市府強調,縱使加上先前的仲裁延展天數,還是無法改變遠雄巨蛋公司違反《建築法》第58條,主要構造與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的規定,北市府都發局已於104年5月20日勒令停工。
針對這次仲裁的結果,北市府表示,將由相關局處及律師團研議是否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最後北市府再次呼籲遠雄巨蛋公司積極完成都審、環評及建照變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