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被火化、海葬,無視家屬保留遺體的強烈要求。同時無論各國政府、人道組織及外籍會診醫師,如何連番呼籲依循人道原則讓他出國醫病,中共皆充耳不聞,甚至斥責他們干涉中國內政。而劉由肝癌末期保外就醫直至死亡,所有訊息更是全面封鎖,如同杜甫描寫李白的淒涼景象「千秋萬歲名 ,寂寞身後事」。以上都說明了一件事:在一個「崛起巨龍」的腳下,任何個人都變得無比渺小,巨龍隨便動動便足以踩死許多人,何況劉曉波是欽命要犯,而中共近年也早已不把外界人權壓力放在眼裏。
劉因為零八憲章而四度入獄,關押期間榮獲諾貝爾和平奬。這極大觸怒了中共,大肆指摘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給「壞人」頒獎,是「對和平獎的褻凟及下流行為」。中共還對挪威展開一連串報復。中共外交部譴責挪威政府「支持諾貝爾委員會的錯誤決定,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尊嚴。」「把奨獎頒給劉曉波,是鼓勵中國境內的犯罪,也是對中國司法權的侵犯。」劉嘵波成為欽命要犯就是這樣開始的。
在全世界看來,劉曉波什麼罪也沒犯,如同諾貝爾和平獎委會說他:「從未犯下任何罪行,僅僅是行使他的公民權利。針對他的審判與囚禁都是不公義的。」什麼罪都未犯,卻成為欽命要犯,因為中共把中國「主權」及「內政權」無限上綱到前所未有高位,允許國家對人民仼意逮捕、生殺予奪,允許國家把台灣、東海、南海都劃歸中國「歷史主權」,還振振有詞,說頒獎給劉是「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尊嚴」「鼔勵中國境內的犯罪」「也是對中國司法權的侵犯」。自布丹及格老秀斯以來,如此扭曲及擴大解釋本國主權與司法權(相對就是壓制人權與公民權)的,除了中共,全世界沒有第二個國家了!
然而,中共從來不瞭解人權及公民權是什麼,一向都那麼霸道蠻橫,靠一句「主權」就要抹煞所有普世價值嗎?那也未必。中共和國民黨爭天下,人權及公民權(民主)是他們的重要訴求。廿世紀八〇年代,中國內部開始反省爭鳴,其間雖因六四天安門事件略有頓挫,但之後一直到廿一世紀前八年(以舉辦奧運為分水嶺),中國思想界基本上是朝更開放、更接近西方的軌道前進的。
隨便舉大陸當時的出版品為例。劉杰的《人權與國家主權》一書就指出,九〇年代中國學界逐步拋棄了以共黨意識形態界定人權的作法,認為人權就是人的權利,是做為人享有或該享有的權利。書中引用美國學者邁克·雷斯曼的話,說今天的國際法已回歸了主權的最初本質,它所保障的不再僅是「國家主權」,而是「人民主權」,國家也不再是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唯一主體,擁有主權的個人同樣擁有國際法上的主體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