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年金要改革, 公務人員的淘汰制度更須改革

2017-07-20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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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認為,相較於年金改革,人民更期待的是,建立不適任公職人員的考核 、懲處,甚至退場機制。(資料照,顏麟宇攝)

作者認為,相較於年金改革,人民更期待的是,建立不適任公職人員的考核 、懲處,甚至退場機制。(資料照,顏麟宇攝)

日前電視節目談論有關台灣行政法庭的諸多亂象,以稅捐爭議案件最多,但是勝訴率只有6%,相較於德國42%,只有人家的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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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真讓我驚訝,因為我是個乖乖繳稅30年,連派出所都沒進去過的人,所以我很清楚一般人民對於訴訟都是避之惟恐不及,除非個人權益遭受到極不合理的對待,或身家安全受到威脅,不然不會沒事去跟法令抗爭。

這讓我想起一位出口商朋友,因為他有固定的大客戶,生意多年來一直很穩定,有一年,一位大客戶因病休養,朋友為了維持公司營業額,只好多接一些小單,但獲利卻大幅下降,報稅之後被要求補稅,稅務員要求我朋友必須自己舉證,為何營業額差不多淨利卻下降?行政救濟期間,還必須先繳納稅款50%,否則未繳稅的罰款會愈滾愈大,甚至限制出境...。

我的朋友非常悲憤,因為所有帳目和報稅單據都是清楚合法、沒有缺漏, 為何主張提高稅額的稅務人員不需舉證?而單據完整、依法令報稅的納稅人需要舉證?

為保障納稅人的權益,今年底要成立稅務專業法庭。 但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的審核標準,竟然是如此草率容易─「3年內製作有關稅務行政訴訟事件之裁判書類40件以上者」, 結果符合資格的申請人100%都審核通過。

這個現象很熟悉,好像外商公司總部要求台灣區人資檢討各部門人數,若不足5人要裁撤該部門,所以工讀生、警衛、打掃阿姨都直接就地正名 。這根本就是濫竽充數,還浪費公帑養這些只會判人民敗訴的假專業法官。這也算是小英政府的司法改革嗎?

年金改革也許減少一些不對稱的年金支付,但人民更期待的是,對於不適任公職人員的考核 、懲處,甚至退場機制的建立 ,去蕪存菁後,才能讓優質的公職人員更有發揮、貢獻的空間。

*作者為保健食品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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