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為丁允恭抱憾,指丁有才華又努力,為此請辭好可惜,蘇貞昌眼睛裡看到「自己人」,却沒看到初出茅廬有著大好年華同樣也很努力的受害女子,從職場到人生,因此毀掉大半,誰為她抱屈呢?
丁允恭請辭聲明表示,「個人確有行為違反社會期待之處,造成同仁、長官及各界困擾,對此深感歉意…」,他的確應該道歉,但他違反的不是社會期待,社會不至於期待任何人是聖人,丁允恭利用職權把情欲帶進機關辦公室,既違反職場倫理更悖逆公務員紀律,他最該致歉甚至賠償的是那位受害女子。
丁允恭豈止造成長官困擾?陳菊主政高雄十二年,縱容或包庇下屬不是一樁兩樁,貪汙愛將可以趴趴走五年,直到全台駡翻才逮到人;丁的言行情狀再一次彰顯菊市府紀律散漫;財與色,是公務員紀律的底線,這條底線之所以崩壞,陳菊難辭其咎,這只說明監察院過去糾彈高雄市政府數十次,不但剛好,而且還差一次!
不論此刻主掌監察院的陳菊,要不要查辦丁允恭,陳菊都欠向她求救却沒下文的受害女子一個說法,當時為什麼不處理?除了「告誡」,為什麼沒有更有效的懲戒?陳菊能忍受屬下把愛做的事搬進辦公室嗎?陳菊到底知不知道丁允恭犯事的情節如此荒唐?這些問題的答案,陳菊應該想清楚,副本抄送蔡英文總統,至少給蔡英文一個解釋,為什麼這麼一號「渣」級人物,能送進總統府當發言人?這一年四個月,足夠蔡英文噁心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