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26)日表示,明年開始將對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恢復課徵5%營業稅,並要求開立發票,但個人名義補習班維持免徵,不過有家長擔心補習費因此而提高。
先前民進黨立委施義芳在質詢時指出,補教業屬於教育部認定的「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教育勞務可免徵營業稅,但現在許多補習班經營規模非常大,學生人數多,收取學費相當驚人,施義芳表示,大型的補習班與營利事業無差別,因此建議回復課稅。
對此,財政部今天發布解釋令,於明年1月開始,除了以個人名義開設的補習班外,其餘必須課徵5%營業稅並開立發票。
對此財政部表示,營業稅由買受人負擔,但考量稽徵成本,才由賣方代徵。過去補教業免徵營業稅的優惠,是基於希望提高民眾知識水平與教育水準的政策目的,原本就是希望減輕民眾負擔,但現在許多補習班早已脫離單純「教育」的範疇,而是以「營利」為目的,於是將恢復課稅。
財政部進一步解釋,不應再扶持有安全和管理疑慮的未立案的補習班;而以公司名義設立的補習班,具營利目部份獲利甚至好到能借殼上市,並享有各項企業租稅優惠,應排除在「教育機構」範圍之外。因此僅剩以個人名義申請設立的補習班仍可享有免徵優惠。
恢復課稅,徐薇、巨匠、陳立等大型連鎖補習班勢必受影響,也有家長擔憂恢復課稅是否會導致補習費上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