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聖經》創世記第11章記載,當時人類聯合起來試圖興建能通往天堂的高塔-巴別塔(Tower of Babel、巴貝爾塔、巴比倫塔、通天塔);上帝認為人類過於自信,甚至是狂妄自大,因此讓人類說不同的語言,彼此之間無法溝通,計劃因此失敗,人類自此各散東西。
文化部「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公聽會陸續登場,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將儘速完成「國家語言發展法」立法,讓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不得歧視或限制,學校老師未來如果用母語教數學,就有法律依據;過去一元化語言政策是錯的,尊重每種語言、保障母語的權利,就是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
這樣的立法精神,看似合情、合法,但卻完全不合理!
根據《經濟學人》報導,南丹麥大學的研究顯示,國家的社會發展程度,多半與國內所使用的語言數量成反比,像日本、荷蘭和丹麥都是語言較單純而發展好的國家,而印度和烏干達則屬於反例。雖然,美國是語系多但發展好的特例,但是必須思考:美國在境內乃採用統一的官方語言。
在國家羽翼下,不管是哪一個族群的語言、文字當然都應該具有平等地位,不應該被歧視;但問題在於「語言文字是溝通的工具」,如果國民欠缺統一的溝通平台,特別是在官方文書、公共事務甚或是國民教育教學課程上,任由南腔北調、雞同鴨講,將會是如何混亂的局面?!
試想,光是客語在台灣至少有「四海大平安」(四縣、海風、大埔、饒平、韶安)等5大語系,閩南語也可分為泉州、漳州、內埔腔、海口腔,再加上原住民族目前全台16族、42種語系,這已經夠複雜了,還有來自大陸各地的「外省人」,光是漢語系就粗分成北方方言、吳方言、湘方言、贛方言、客家方言、粵方言、閩方言等7大方言(再細分下去還有更多的次方言、土語)以及其他少數民族的用語,至少百來種語言真的都能夠被平等對待嗎?
如果完全捨棄統一的官方語言文字作為溝通平台,假設有天「以客語作為母語」的老師在原住民部落任教,非要用客語在台上講解數學,讓底下「以原住民語為母語」的學生們如何接受?更何況每個班級的成員來自四面八方,是不是每位同學都有同樣的權利與權力,要求老師在台上用「媽媽教我的話」上課?稍微模擬一下如此狀況,就知道這次要推動的語言政策、想打破官方語言的企圖是多麼的不合理!
有識之士也已經預測,如此作為其實可以看到後續手段,首先就是要打破現有「國語」官方統一語言的地位,阻斷社會大眾學習共通語言的機會,接下來勢必造成全民生活不便,甚至衍生成混亂局面,這時政府再假心假意的介入,堂而皇之的說:「讓我們凝聚全民共識,律定出統一的官方語言吧!」想藉此再讓某種特定語言定於一尊,成為新的「國語」。
姑且不論如此的私心偏執,手段是如何的不堪入目;只要靜下心來思考,就可以想像這樣操作的過程,將會造成多麼嚴重的混亂?全民被迫付出多大的代價?甚至必須承擔再次撕裂族群、製造風暴的風險。這樣的後果,我們承擔得起嗎?如此不合邏輯的作法,有必要嗎?
*作者為新竹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