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用國語寫成的文章才能算是是國文嗎?文言文都稱得上算是國文教學的一部分了,難道方言文學算不上是國文的一種?國文作文,許多人的直覺反應都是「當然用『國語』回答啊」,但其實縱觀我國法律,從來沒有沒有一個法律明確指出,國語究竟是什麼……
學測國文科的作文,在規則中並未明文載明要用什麼語言作答。在這次的學測中,便有考生在引導寫作部分,使用英文來作答。
到底可不可以用英文作答呢?國文科閱卷召集人表示,大考中心將開會討論,或許請人幫忙翻成中文再給分也是選項之一。
然多數人似乎給了否定的答案,網民紛紛譏諷大考中心,認為這種事情不須開會討論,覺得這個人擺明來亂的,都是國文科了還用英文──「是國文科當然用中文回答啊!」也有少數人認為此舉跳脫一般思維,勇於挑戰傳統,應值得鼓勵。
不僅要解決問題更要未雨綢繆
對比於網民們的譏諷,大考中心採取比較嚴謹的態度,召開了討論會。我想重點不在於最後的分數該怎麼給,畢竟要將原先的英文文章請人翻成中文後,便不是原先的文章了:好的翻譯可以翻得文藻華麗,爛的翻譯亦可以毀了一篇優美的英文作文。
分數怎麼給的問題,且留給大考中心解決,將英文翻成中文後給分似乎有失公允,但難認對於其他人有實質上權利影響的情況下,為此處分似乎亦不無不可。
而大考中心固然可以在往後的考試中再行增添相關規範,但面對本件中對於規則的疏漏並不以規避的方式處理,而是坦然的面對它,值得鼓勵。
並且,大考中心面對以不同語言作成的「國文作文」謹慎評估,其實對往後作文批改的基準影響甚大,更另外牽扯到所謂「國語」、「國文」的問題。
「國語」、「國文」?-Common Sense是合理的嗎?
在國文作文上,英文看起來似乎真有點「文不對題」的感覺,畢竟英文跟中文是不「搭嘎」的(不負責任Google,搭嘎似乎是江浙地區鄉土語言,不搭界-不相關的意思)。但若是以其他相對於「國語」的鄉土語言來作答呢?
以閩南語、客家話寫成的文章是否可行,又是另一番論戰。使用並非漢藏語系的原住民語是否可行?脫離台灣本島範圍,金門考生使用金門閩南語、馬祖考生使用福州話,又更加脫離中華民國統治範圍,廣東話、上海話等中文,甚至是中國內部有民族在使用的滿文藏文等等,面對這些語言又究竟該如何作處理?
換個角度來看,在作文中使用,雖是以「國語」寫作但使用了注音,或是使用閩南語但是用羅馬文字,又該怎麼處理?很明顯地產生了兩個問題:第一,國語跟中文是不同的東西;第二,國語跟國文是不一樣的東西;第三,文字跟語言又是不同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