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辯護律師看被遺忘的「被害人家屬」:如果什麼都沒有,國家要給他什麼?

2020-10-10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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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擔任被告王景玉辯護律師薛煒育(見圖)表示,當時擔任辯護人後,第一時間想的其實是「不知道該怎麼辯護」。(蔡親傑攝)

小燈泡案擔任被告王景玉辯護律師薛煒育(見圖)表示,當時擔任辯護人後,第一時間想的其實是「不知道該怎麼辯護」。(蔡親傑攝)

「每次都是讓被害人及家屬在法庭上不斷回想家人離去、事發經過、他有多難受──這是好事還壞事?我認為是件很糟糕的事情……每次開庭調查程序要表示一次意見、都要問一下被害人意見是什麼,重覆一樣的事情,不斷累積被害人所受的傷害……」

每當殺人案件發生,社會新聞留言幾乎是膝反射的「死刑」、連被告辯護律師都可能遭殃,然而在一群專門為重大死刑案件辯護的律師眼中,卻從沒忘記「被害者家屬」的存在。今(10)日舉行之「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律師林俊宏、李宣毅、薛煒育等人,便從實務經驗談,除了死刑以外,還能為被害人、為社會做更多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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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為兒虐案件王昊主嫌劉金龍、國小女童割喉案主嫌龔重安、八里雙屍命案主嫌謝依涵等辯護,律師林俊宏說,早期死刑辯護是以冤案為主,但到近來已經偏向真正的、紮實的死刑案件,諸如鄭捷、王景玉等案,這些人的犯行幾乎都是「罪證確鑿」的狀態,可能都是現行犯被逮捕,在事實認定上就會覺得──對,就他們做的,沒什麼好爭執。

問題是,這些人做了這樣的事情,法院該判死刑、無期徒刑還是其他?罪證確鑿,但要怎麼量刑處理?從16年內殺死兩任女友的吳敏誠案、兩公約國內法化以後,法院氛圍就開始有些變化,做判決時會看看這人的人生脈絡是什麼、為什麼做這種決定。

20201010-台灣廢死聯盟舉辦「瘋癲、審判與懲罰:2020台灣死刑判決」研討會,圖為林俊宏律師發言。(蔡親傑攝)
律師林俊宏(見圖)說,早期死刑辯護是以冤案為主,但到近來已經偏向真正的、紮實的死刑案件,諸如鄭捷、王景玉等案。(蔡親傑攝)

林俊宏:該如何去了解一個人的人生,這不是法律人、心理師、社工師任何一方說了算

林俊宏說,有些法官是很「草率」的,不判死刑、選擇用無期徒刑,但對於被告的人生脈絡、為什麼做這種行為等,判無期徒刑以後就再也沒被好好研究了──雖然以辯護人角度來看「不調查」似乎是好事、至少被告不會被判死,但「為什麼」依然沒有答案,這種案子通常就跑個程序、快速判無期徒刑、最高院也不會發回,一切就劃下終點。另方面,林俊宏也碰過非常認真的法官,是連幼稚園資料都去調、雖然沒調到。

該如何去了解一個人的人生,林俊宏說,這不是法律人、心理師、社工師任何一方說了算,是要綜合不同專業領域對被告的看法、才能真正了解到底被告人生過去發生什麼事,這工作已前過去調資料、「存後盤點」變成更多跨團隊的鑑定,但問題是多數法院基於預算考量不願做到完整。儘管林俊宏個人認為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各有不同觀點,3種鑑定都要做,但法院困難就是「沒錢」。

至於被害人參與,林俊宏說,雖然死刑案件被害人參與進程較早、法院喜歡讓被害人到庭說話,但其實效果有限,每次都是讓被害人家屬不斷在法庭上回想家人怎麼離去、事發經過、多難受等,每次開庭調查程序要表示一次差不多的意見、重覆一樣的事情,這其實是不斷累積被害人所受的傷害,「這樣參與,我覺得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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