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律師跨區執業限制 天龍國律師會變霸權?司改國是會議曾激辯

2017-08-1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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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長期推動廢除律師執業區域限制的規定,以落實「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提案也在當天會議討論。這項規定是依據《律師法》第21條第1項,「律師應設事務所,並應加入該事務所所在地及執行職務所在地之地方律師公會」,律師要到其事務所以外的縣市執業,必須加入執行職務所在地的律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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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國是會議曾討論 未能通過成決議

由於當天是加開會議,當時的出席委員僅11人。雖當組委員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律師陳重言都在之前已宣布退出國是會議,但表決門檻當時仍維持全組20人的過半數,即11票。在表決該案時,經社團法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提案修正,將提案改為就「『積極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制度」表決,但賴恭利仍未能支持此案,也使得這項提案沒有成為決議。

在討論時,尤伯祥指出,單一入會全國執業是趨勢,除了醫師、藥師有這種執業區域限制之外,會計師、土木技師、建築技師、教師都已經是適用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的制度;就人民的工作權而言,跨區執業的規定是一種「不合理的負擔跟限制」,有點像《人民團體法》裡面的各種限制,都是在威權時期「為了要讓整個社會好管理,讓獨裁者容易控制社會」,所以才會把人民這樣分化。

尤伯祥說,台灣是單一法域的國家,不像聯邦制的美國或德國,每個州或邦的法律不一樣,執業區域限制有其道理,台灣則完全沒這個需要。

顧立雄「大滿貫」 16個公會會員全有

以萬國法律事務所前律師、黨產委員會主委顧立雄為例,尤伯祥說,業務最好的顧立雄「大滿貫」,有16個公會的會員證書,而他自己也有5張。尤伯祥說,執業區域的限制讓律師生態變得很扭曲,以南投律師公會為例,該公會只有30幾個在地會員,但是名冊上的會員有好幾百個,都要交會費,開會員大會時卻都無法出席,等於是繳稅、無法享受權利、行使義務,公會也無法民主運作。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常務董事、醫師廖英藏擔心,如果取消限制,會不會變成「連鎖企業」,從基隆到墾丁都有「尤律師事務所?」尤伯祥說,《律師法》規定律師只能有一個事務所,因此不會有這個問題出現。

賴恭利指出,是否取消律師跨區執業限制是敏感話題,因為涉及「利益分配」,限制取消後,大型事務所可到全國接案,會與地方公會發生衝突,「現在的機制可以減少那樣的衝突」。他認為,這是屬於「律師自治」,未來個別律師可以成為全聯會的會員,應讓律師在全聯會的機制內討論,再決定。

犧牲律師工作權 「最大的受害者是人民」

對於賴恭利的看法,尤伯祥說,這的確涉及利益分配,但劃分地盤除了犧牲律師的工作權,「最大的受害者是人民」,律師要加入當地的公會,所需的會費、月費、往返開庭的交通費等,會墊高當事人的訴訟成本,而當事人如果考量到此而選擇中南部的律師,又不確定其執業品質;這個制度讓人民的訴訟成本大幅增加,很不合理,也讓律師的競爭度變小,這也是律師執業水準有城鄉差距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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