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違法兼職等案查無不法全數簽結 管中閔:正義雖遲到但不會永遠不到

2020-11-0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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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長管中閔當選後一波三折,遭控違法兼職、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大校長管中閔當選後一波三折,遭控違法兼職、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資料照,顏麟宇攝)

時任台大財經系教授的管中閔2018年當選台大校長後,隨即陷入「卡管風波」,他遭控隱瞞台灣大獨董身分、赴中國違法兼課、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台北地檢署經2年偵辦後,認定管均依規辦理,查無不法,全數予以簽結。對此,管中閔感嘆「正義雖然遲到,但不會永遠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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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2018年1月獲得台大遴選委員會決議聘為校長,但教育部認為遴選過程有瑕疵、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因而拒發聘書,要求重啟遴選,這也讓外界掀起「政府主導『卡管』不讓管順利就任」的質疑聲浪;而後在2018年底,當時的教育部長葉俊榮最終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

20181224-教育部長葉俊榮針對台大校長聘任風波召開記者會,表示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陳品佑攝)
2018年12月,針對台大校長聘任風波,教育部長葉俊榮(右)在記者會中表示決定勉予同意管中閔擔任台大校長。(資料照,陳品佑攝)

當時管在當選台大校長後,遭控參與遴選卻未揭露兼職實情,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外他也被指卸任國發會主委等政務官職後未滿3年,違法前往中國廈門大學兼課,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2019年,管中閔就任,監察院卻以管違法兼職為周刊撰寫社論為由,通過彈劾,最終公懲會判決申誡。

針對管案,北檢受理後共簽分9件「他字案」偵辦,經2年多調查,針對管遭指違法赴中兼課案,經檢比對出入境紀錄後,未發現有未經允許擅自出境或超出核准區域;至於參加管遴選時未揭露任獨董一事,則沒有偽造文書事證,查無不法,日前全數予以簽結。

對此,管中閔3日晚間在臉書分享北檢書函,函中提到,管中閔兼職申請情形都循程序辦理,並沒有任何公務員有積極登載不實的具體文件。這讓他大嘆「正義雖然遲到,但不會永遠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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