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該笑民進黨缺乏創意,還是該佩服民進黨毅力驚人,繼「不當黨產條例」,清算國民黨黨產與黨產會片面認定的附隨組織後,民進黨立委陳明文、王惠美等十七人提案修改《政黨法》,明定政黨標章不得與國旗國徽相同或相近,理由是國民黨標章與國徽相近,差異不夠明顯,容易混淆,「陷入黨國不分的困境」。
提案連署人還包括時代力量的王婉諭和民眾黨的賴香伶,簡單講,這是一個貌似「跨黨派」的立委提案;其實,不必費這麼大力氣多添他黨力氣,僅憑民進黨在立法院絕對多數的席次,除了憲法動不了,法律愛怎麼訂就怎麼訂,國民黨產及一缸子「附隨組織」近乎全面殲滅,農田水利會數千億資產一筆勾銷全數「沒入國庫」,區區一枚手無縛雞之力的黨徽,增添十一個字的修法條文,不過是一舉手的事,說沒收就沒收,被譏笑「搶黨徽」事小,重要的是:一、搶完國民黨黨徽,民進黨就真心實意認了中華民國國徽嗎?二、抹殺了國民黨黨徽,就算因此模糊了國民黨的歷史記憶,嵌映在國旗國徽裡的歷史記憶,抹殺得了嗎?民進黨準備接受了嗎?
民進黨對黨徽國徽耿耿於懷並非始自今日,對民進黨而言,這是推動民主工程中最重要的「黨國不分」圖騰,第一次執政的扁政府時期,國民黨黨徽就是連任之始,陳水扁為立委選舉的造勢工具,在造勢場子上,他拿出「國徽」、「國民黨黨徽」、「中華奧會會旗」、「陸軍總司令旗」、「空軍總司令旗」、「警徽」各種圖卡,讓民眾區分國徽與黨徽,全場笑聲不斷,陳水扁要求國民黨限期三個月內修改黨徽,如果國民黨不改,那就等「泛綠過半,新國會成立,修改國徽法(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結果當年選舉三黨不過半,國親泛藍過半,此案當然不了了之。
沒想到,沒有選舉,同樣的戲碼變一個花樣又在蔡政府連任之始重演。率先提案修國旗國徽法的是時代力量,不過,被程序委員會退回,時代力量比照陳水扁建議,呼籲國民黨自改黨徽;民進黨再接再厲放大絕,準備在《政黨法》動手腳,國民黨不改,民進黨政府直接幫你改!
好笑的是,十六年前,民進黨中央就認定,黨徽是國民黨「不當黨產」,國民黨侵犯的國徽專屬權,應該歸還給國家;時任行政院發言人的陳其邁比較「細緻」,為了呼應民進黨中央,除了搬出國徽國旗法規定,「國徽國旗式樣不得做為商業上專用標記,或製為一切不莊嚴之用品」,此言當然不通,畢竟國民黨黨徽並非商業用,亦非「不莊嚴之用品」。
另外還搬出商標法,指民進黨的黨徽依商標法註冊團體標章,而國民黨在一九九四年以黨主席李登輝名義申請登記服務標章,却因為該法明定「商標或標章相同或近似於中華民國國旗、國徽、國璽、軍旗、軍徽、印信、勳章或外國國旗者,不得註冊」,申請案並未通過,所以國民黨不得再使用,此言當然也不通。因為使用任何商標或標章,不需要註冊許可,申請商標或標章註冊為的是獨家使用權利,禁止他人使用,或為了避免與他人商標雷同被告侵權,換言之,即使沒註冊,也不影響國民黨的黨徽使用權,倒是民進黨若要在自己的場子裡運用貌似國民黨黨徽的標章,國民黨是不能告民進黨的,再比方中華民國護照上有極近似黨徽的國徽,國民黨也不能告外交部或國家侵權。
至於全面執政的民進黨能不能禁止國民黨使用近似乎國徽的黨徽呢?不論修國徽國旗法或政黨法禁止國民黨再用黨徽,都是說不通的,因為黨徽早於國徽,強制國民黨禁用,就是剝奪人民既有權利,違反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民進黨硬要修政黨法,又必然是一場必打的憲法官司。民進黨唯一能做的,就是變更(修改)國徽,那就要問民進黨主席兼總統蔡英文:變更國徽會是你想做的事嗎?
國民黨走背運的時候,改黨名或黨徽之議就會冒出頭,比方立委林為洲拋出黨名去中國,或者改為「中華民國國民黨」,差點沒被萬箭穿心;政論作家范疇也多次建議國民黨主動改黨徽,免得非國民黨人向國旗致敬心中都不服,不過,就算國民黨奉獻出黨徽,都改變不了這面國旗的歷史源流,民進黨願意向這個歷史源流低頭嗎?但不論改黨名或改黨徽,都得國民黨自主為之,不能由他黨代為籌謀,更不能由競爭政黨強制壓迫改之,即使國會多數修改法律都不宜,這樣的法律叫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