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簽署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被視為近年來全球區域經濟整合重要突破。顯示亞太國家有能力自行建構FTA,並沒有被美國川普政府保護政策所影響,其中意義非比尋常。
RCEP 主要是以東協對外4個FTA為基礎,再進行深度自由化。但RCEP自由化加值的部分並不如外界所預期,不但開放程度不高,降稅時程長,還包括一些不降稅的排除產品。目前新型FTA中的環保規範、勞工條款及國營事業規範也付之闕如;而且有關數位貿易的電子商務部分,也沒有什麼突破。
所以RCEP 雖然號稱全世界經濟規模最大FTA,但廣度及深度不及新形成的FTA ,例如CPTPP 、歐盟-越南FTA及歐盟-日本FTA,所以也被批評為華而不實,只能算是中品質的FTA 。
談了8年的RCEP ,成果有限主要原因是東協各FTA差異大,成員意見分歧;不過雖然過去東協FTA開放程度均不高,但之後也會做些修正,所以未來RCEP 也有可能會推出升級的2.0版。
RCEP 雖然不是全面自由化FTA,但也不能輕忽其影響。臺灣目前約有七成產品出口到RCEP ,其中有超過3/4是零關稅,所以有RCEP 影響不大的論點。但是若由另一角度檢視臺灣對RCEP,特別是東協出口,可以發現近年來臺灣對東協出口市占率上升,其中零關稅產品表現出色,但以傳統產業為主的非零關稅產品市占率卻下降,占臺灣出口比重也減少,表示這些產品受到東協原先FTA衝擊而節節敗退。
所以臺灣對東協出口比重上升,不是由於東協FTA 衝擊不大,反而是因為非零關稅產品受到東協FTA 排擠影響。未來再加上RCEP 下一波降稅影響,預期非零關税產品表現還會持續下滑,所以必需有系統盤點這類產品目前競爭概況及面臨困雖,因應措施以彌補關稅劣勢。
RCEP 原產地規定較為寬鬆,似乎是以東協既有FTA中最低原產地標準爲基礎。例如對傳統產業的區域價值含量多數仍以滿足40%為主,甚至成衣可以使用區域外的紗及布,也符合免關稅條件。所以不會明顯改變原本分工模式,此與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 (CPTPP )相對嚴格原產地規定,可能會改變區域內外分工型態有差異。不過RCEP中有經濟技術專章,會促成區域內供應鏈整合,對臺灣產生排擠效果。
臺灣能否加入RCEP ,與是否傾向單一市場,特別是向中國傾斜關聯性不大。臺灣對中國出口(含經香港轉口)占總出口比重,由2000年的約24%,上升至2008年的39%後,之後一直維持40%左右,而在今年前10 月由於疫情關係上升到43.6%歷史新高。未來在疫情平息,歐美市場復甦後又會下降。反映市場機能主導資源配置,未來無論臺灣能否加入RCEP或是CPTPP ,並不易改變整體趨勢。
基於此,臺灣未來必需強化在供應鏈上的優勢,並建立不可被取代的角色,究竟實力才是永續生存之道。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區域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