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篇文章承接此案,瞭解內幕後的欷噓…
「事情未明瞭前,總是有人以輿論在摧毀別人的人生,而做這件事往往不需要任何代價 」。
上週收到了不起訴處分書, 看著這厚厚一疊紙張,記載了一段悲劇,也負載了兩個破碎的家庭。我們身為律師,這個經常與文字打交道的從業者,也花費了許久時間閱覽,不起訴處分書的份量足足比南檢記者會多上一倍,上窮碧落下黃泉的調查,只要與林女接觸的相關人士,均傳喚到案陳述,結局就是揭露更多不堪的過往。這這是林家要的嗎?恐怕不是,但騎虎難下能拒絕「討回公道」嗎?這場官司中,沒有人是贏家,毀了兩個家庭,大家拍拍屁股。鄉民們尋找下一個獵巫對象,民意代表及名嘴獲取該有的利益後,誰真正在意事情真相呢?
發現事實完全不是如此時,誰又出來道歉過呢?
案件進行期間,觀察網路上言論,抑或是許多不知從哪來的爆料者,將每個電腦前關注的網民帶往一處處堆疊負面情緒的錯誤方向上,而也總是有大量的人們會隨之起舞。媒體更是一再以友人身份,散播毫無來由且無查證的消息,只為了圖未知的目的。而這幾個月,陳老師就在我們建議維持「不要相互傷害」的姿態下,除3次聲明及存證信函外,沈默至今。
這次的案件除了訴訟本身告一段落,但仍然有許多媒體及輿論要解決。原本希望暫時休息不看PTT,但在網路上又有人企圖透過輿論公審婦產科名醫蘇怡寧醫師,心想林案剛過,獵巫行動又要持續延燒?所幸是力道不夠,抑或是世大運,該事件並沒有引起廣大討論,督割事件、梁姓小模、馬幼興給我們社會的教訓還不夠嗎?
PTT及網路論壇經歷過多次逆轉事件,期望社會大眾能夠記取每一次的事件,言論是把鋒利的劍,足以致人於死,用者甚眾,應更慎之。
後記
◎幾個月前,因在專欄評論林奕含案,呼籲鄉民們應該等待事情逐漸明朗再進行評論,當時因逆風評論而遭抨擊,但亦因如此,事件男主角陳星透過朋友找上了我…於確認非性侵害案件後,且經當事人承諾坦承真實狀況,並僅處理法律問題,道德層面絕不袒護的前提下,承接了此案。因為屬於媒體生手,本案除當事人外,僅有我與杜律師兩人處理官司,而我除處理官司本身,尚肩負媒體處理及輿情收集,是以,處理新聞與撰寫聲明稿時,僅能盡量憑以往的經驗盡量揣摩。
◎本人接了此案後,便無於網路或任何地方評論此事。當事人本身相當低調,不欲反駁任何不實指控(除逼跪事件),故身為當事人律師便不再對外發言。
*作者為鼎宇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本文為「總是學不會」系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