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稅改方案,沒有太多意外,內容與原先流傳的相近;真正讓人意外的是:號稱財稅專家的林全,怎麼好意思拿出這種稅改內容;公平正義不離口、說要幫助年輕人的民進黨、蔡政府,又怎麼有臉挺這種稅改!
林全稅改內涵,一言以蔽之,就是幫富人、股市投資大戶來一次狂歡式的大減稅,減稅的利益大部份歸於所得與財富居社會上頂尖的一小群人。
這次稅改的重中之重當然就是股利所得課稅方式的改變,關鍵重點在股利所得改為分離課稅。過去股利所得因為同屬個人所得,所以併入綜所稅課徵。以稅法理論而言,算是合情合理,個人整體所得高者─不論所得來源是薪資、股利、利息或其它,適用稅率高,所得低者稅率低,基本上未背離量能課稅原則。
不過,稅改把股利所得分離課稅後,以個人為主體的量能課稅原則消失,原本要被課40%(在稅改前是45%)最高稅率的股利所得,不論採甲或乙案,減稅程度雖有差但都是馬上大幅下降。以甲案採37%的定率免稅而言,馬上有近4成的股利所得免稅;如果是乙案,可提供選擇26%單一稅率的分離課稅─不必懷疑,高股利所得的富人當然選本案,從原本最高的45%稅率降到26%,這些富人的股利所得一口氣減少19個百分點的稅率。
一件事可看出蔡政府是如何費心要幫富人降低股利所得稅。股利所得的甲案是採定率免稅;但看看其它綜所稅中的項目,採取的是「定額免稅」(一定金額而非比率以內免稅)─例如利息所得27萬元以內免稅,升斗小民與郭台銘免稅額相同;再如稿費與演講收入的免稅額也是18萬元以內免稅。但富人的股利所得動輒數百上千萬元,採區區數十萬元的定額免稅額「不痛不癢」,所以股利所得才要採「一定比率內免稅」,明顯就是「貼心」的要讓股利高的富人、大戶們享有更高的降稅利益。
所有數據都清楚的證實稅改最大獲利者就是富人階級。從股利所得分配者的角度看,每年股利所得總額大概在7000億元左右,其中超過一半是家戶淨所得在235萬元、適用稅率30%以上者拿走;如果以比例來看,這些家戶占近600萬報稅家戶的不到2%。
再以社會高所得者的所得來源看,台灣的情況與國外相同:越是高所得者,其所得來自資本利得的比重就越高─所謂的資本利得,在台灣其實就是股利所得,所得最高級距的那1.2萬戶家庭,股利所得占其所得的比重是超過7成。
如果要再細細分析,數據更是嚇人;長期關心與研究國內所得分配問題的中研院院士朱敬一,其針對國內所作的所得分配報告顯示,台灣排名在前萬分之一的富人大約92.87%所得是資本所得;排名前千分之一富人的資本所得比例則是79.71%;即使只看排名前千分之五的富人,其來自資本利得的所得還是高達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