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老闆與黎老闆相比,兩人都搞政治,但是前者「土直」,含金量比較低,行銷包裝的技術與話術相比綠媒都要差些。後者搞政治,逃難美國晚了好幾步,這是政治判斷不夠機敏,疏忽共產黨的權變與報復。黎老闆可以讓太陽花年輕人花錢挺壹傳媒,這是他的政治公關能力厲害,蔡老闆讓黃國昌們對中天長恨,這是政治鬥爭的遺憾。
行政訴訟的勝率不到5%,坊間都說行政法院是政府機關的「側翼」,甚至辱罵為「走狗」,可見行政法院對待人民與政府之間的訟爭,不適用公平正義,只講究公權力的執行與落實。以前聽聞曾有法官解釋司法不需要「公信力」,因為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擾,若要追求公信力,就得向壓力低頭或向利益靠攏。這位法官的高見,不知道司法院長如何看待?也不知道其他法官是否抱持相同見解?在台灣,司法向來不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頂多是權利救濟的一線希望。蔡董要人民當司法的後盾,可見他的腦袋還是不夠清楚聰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假處分的裁定,把中天綜合台、中天娛樂台的存在,視為中天新聞台員工與設備的「流用」之處,這在法律上不能責難法官,因為《衛星廣播電視法》(下簡稱衛廣法)對新聞節目有特設規範,但頻道的特別區分與類別,僅有購物頻道特別明文規定。換言之,在現行衛廣法之下,並沒有「新聞頻道」的法律優越地位。明白講,就法論法,法官在法律上確實可以把新聞台視同娛樂台或綜合台,因為衛廣法確實沒有因為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而特別保障新聞頻道。
其次,本訴的勝率會如何,裁定內文應該謹慎用語,避免未審先判的疑慮。勝率的高低,要看中天新聞台的律師團到底舉證行政處分如何違法,違背哪些法律強制規定?若不說明清楚,有哪位法官會相信中天的行政訴訟勝率高?要讓法官確信少了中天新聞台的新聞報導與評論,其所減損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價值損害難以評估,而且會有不可回復的重大損害,要如何舉證以實其說?律師團顯然不夠努力也未盡功力!
蔡老闆若要真心保全中天獨特的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認定台灣不能少了這種聲音,除了YT直播,APP上架與獨立網站放送網路新聞以外,綜合台和娛樂台部分時段調整為新聞節目或政論節目,可以考慮向NCC送出聲請變更案。若NCC繼續駁回所請,民眾當然更相信NCC就是政治審查與政治報復,髒兮兮的獨立機關還能有多少公信力?
中天員工的就業權利要先保全,蔡老闆要能先予以具體承諾,不因為中天新聞換照失敗,就必須業務減縮而資遣任何員工。蔡老闆若願意先行善意保證,相信社會大眾願意繼續觀看中天新聞的報導與評論。危機就是轉機,完全商人的利益考量,已經不適用中天新聞台的現況處置。先保全自家員工的工作權利,再談法律救濟與商業模式變革,蔡老闆可以趁此危機建立媒體典範。
蔡政府可以做到有線電視看不到中天新聞,但是封殺不了中天新聞的報導與評論。52頻道的暫時黑幕或移頻取代,顯現民進黨派系利益的持續鬥爭,這對於藍營是短空長多的政治利益。選民不是健忘,因為政客常常算帳,選舉到了,所有民怨都一起清算結帳。不是報應未到,而是選舉未到。為了言論自由,不是力挺蔡老闆,蔡老闆若不力保中天新聞台的員工權利,中天新聞只好下架掰掰。
*作者為自由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