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孝權指出,協議離婚的時間成本大大增加的情況之下,不排除部分當事人會選擇通過起訴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可能會導致訴訟離婚案件增加。
家暴案件怎麼辦?
法律延長離婚程序,網路上討論最激烈的問題是,設立「冷靜期」不利於保護被家暴一方。
2020年9月,中國網紅拉姆在一次直播時,遭前夫潑灑汽油後燒成重傷。中國媒體報導,她的丈夫唐某此前有多年的家庭暴力史。拉姆的經歷在微博等中國社交媒體引發軒然大波,網友通過標籤「#拉姆」表達憤慨以及對於很多女性遭到家庭暴力的擔憂。
網友「狂奔的柯小新」評論說:「離了後悔可以復婚,可是那些被家暴的人呢,1個月之後人還活著嗎,連想離婚就立馬離婚的自由都沒有的社會,你怕不。 」
李婷婷認為,這項法律或許會侵犯女性權益,因為在在家暴案件中女性受害者較多。
2011年,中國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組織的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顯示,中國24.7%的女性遭受過不同形式家庭暴力。
「對於這種家庭暴力,起訴離婚哪有那麼容易,我想跟你離婚一定要到非常嚴重的暴力我才跟你離婚嗎?」李婷婷說,「很多時候很多女性只是意識到了這個人很危險,跟他結婚是個錯誤的決定,當他有施暴的苗頭可能就跟他分手,(離婚冷靜期)當然增加了離婚的難度和離婚的週期。」
中國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二級巡視員楊宗濤4日在新聞記者會上回應稱,《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且雙方協議離婚不成的,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訴訟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
呂孝權指出,離婚案件中存在家庭暴力因素的,律師一般不建議受害方走協議離婚程序,而是走訴訟離婚程序,這樣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受害方的權益。「包括未成年子女撫養權的爭奪,包括共同財產分割方面,是不是要適度地多分財產,以及要不要求施暴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如果協議離婚,能夠與施暴方達成一致嗎?基本上沒有可能性。」
呂孝權也表示,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事由和無過錯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法定事由,但司法實踐中,離婚案件家庭暴力的認定率很低,損害賠償的數額也比較低。
他指出,在中國司法實踐當中,離婚案件的司法裁判一般遵循「第一次不判離,第二次可能判離」的規則;如果原告要求離婚,被告堅決不同意離婚,整個離婚訴訟的時間就可能會拉得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