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保證給付失能險陸續面臨停賣,令民眾關注自己日後長照需求,引發一波搶購熱潮。但專家解釋,保險公司更改條款的可能性不高,民眾大可放心;且就算您尚未購買失能險,評估保費支出能力後,投保定期失能險搭配遞減型壽險,照樣可補足保障需求。
最近各媒體紛紛報導「保證給付型失能險」即將停售的訊息,引起消費者諸多關切與揣測。
昨天在一個餐會上,一位曾擔任過副縣長的大學教授侃侃而談地告訴與會來賓,因為主管機關擔心失能險未來高額的理賠黑洞,一定會造成保險公司財務不堪負荷而倒閉,所以現在已經購買的客戶,將來一定會被強制更改理賠條件。
我聽了不禁滿頭大汗,如果連大學教授都這樣的解讀新聞,更遑論一般的保戶會不會因而更加不安?
因此,我要來探討兩個大家關切的話題:第一:已經購買的客戶的權益會不會受到影響,該注意什麼事?第二:來不及購買失能險,或現在不符合購買條件的人,又該怎麼辦?
已擁有失能險,先確定你買的「商品類型」內容
由於失能(殘廢)扶助險發行以來,經過多次改款,如果已經購買的客戶,首先應該先自己確認購買的商品類型:1. 是還本型(有身故保險金)或純保障型?2. 是定期型或終身型?3. 有無最低保證給付期限?4. 達「失能等級」時之給付條件如何?5. 什麼情況可以豁免保費?
清楚自己購買的商品類型,才不會人云亦云。如果發現不適合自己的商品需求或經濟負擔能力,就應該找壽險顧問討論是否該做調整。
其次,近幾年因為大部分信用卡公司都有保費現金回饋機制,所以以信用卡授權繳交續期保費的方式比例大增。但是,信用卡有「有效期限」,保戶未注意有效期或因為剪卡、停卡、換卡等情形,而疏於通知保險公司,導致保單停效的案例愈來愈多,而且通常在申請理賠時才發現保單已經停效或失效,以致造成理賠紛爭發生,所以要特別提醒這類客戶,一定要注意續繳通知,否則將來失能險真的停賣了,恐怕就找不到替代商品可以弭補因停效、失效產生的保障缺口。
最後,是保險公司會不會強制更改商品條件?我的看法是——可能性微乎其微。
保險公司強硬更改商品條件?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有三:第一,保險的簽訂是一種民事契約關係,合約簽訂之後,保險公司及要保人即依契約規定互負履行權利義務的責任,除非保險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失去清償能力(倒閉),才會依保險法及相關法令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調整其保險費率或保險金額。
第二,保險公司對於所承保的保單,大部分都訂有再保險契約,把承擔的溢額風險分保出去給再保險公司,且幾乎都是財務穩健的國際大型再保公司,並非都是自留在自己公司內部,同時也分散了公司的風險,有助於國內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