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植產業就到這時 離岸風電最快2025年起競標

2017-09-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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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局日前公布201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其中言明離岸風電在政策目標以外的裝置容量,躉購費率「將結合市場競爭機制」。(資料照,顏麟宇攝)

經濟部能源局日前公布201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其中言明離岸風電在政策目標以外的裝置容量,躉購費率「將結合市場競爭機制」。(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灣離岸風電,最快2025年起就要競標。經濟部能源局日前公布2018年度再生能源躉購價格,其中言明離岸風電在政策目標以外的裝置容量,躉購費率「將結合市場競爭機制」。能源局主秘蘇金勝也不諱言,2025目標達成政策目標、扶植產業後,下一階段就會採競標模式,意即躉購電價較低的業者才有機會設置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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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訂下2025年3GW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目標,目前申設量卻已超過10GW。能源局為了提升開發效率,以「先搶先贏」的方式,要求潛力場址申請業者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環評,才能取得專屬開發權。後來今年能源局也稱在電網、組裝碼頭等基礎設施尚未完備的前提下,將對業者進行遴選以錯開施工期程、同時也確保業者能盡量採用國產化零組件。

2017-08-28-苗栗竹南由上緯公司建造的示範風機。離岸風電-離岸風機(資料照,取自上緯官網)
能源局為了提升開發效率,以「先搶先贏」的方式,要求潛力場址申請業者必須在今年底前完成環評,才能取得專屬開發權。圖為苗栗竹南由上緯公司建造的示範風機。(資料照,取自上緯官網)

同風場不會因更換開發者 就要做2次環評

眼前今年潛力場址申設環評接近尾聲,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目前能源局已在草擬下一階段、也就是區塊開發的相關辦法,最快明年初就會公告。林全能說,海洋資源不能放太久,若今年業者申設的風場沒通過環評,則風場將用新辦法重新釋出給適合的業者開發。但他也補充,現正進行環評的風場,程序可以照走,也就是業者仍能取得環評許可;若取得環評許可和被選中開發的是不同廠商,則環評許可也可移轉,意即一塊風場不會因更換開發者、就要做2次環評。

20161130-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30日於立院備詢。(顏麟宇攝)
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目前能源局已在草擬下一階段、也就是區塊開發的相關辦法,最快明年初就會公告。(資料照,顏麟宇攝)

蘇金勝補充,區塊開發目前已完成政策環評,未來能源局會更進一步評估可行性、讓業者的開發風險降到最低後,再釋出供民間申請。蘇金勝表示,區塊開發範圍會以目前已劃設的36塊潛力場址中、還沒有被業者申請走的為主,但未來也可能新增新的開發區域。

至於屆時區塊開發風場,能源局挑選業者的依據為何?蘇金勝表示,潛力場址申設規則主要是遴選2025年以前的開發商,目前也仍以3.5GW為申設上限;2025年後則改適用區塊開發規則,屆時售電價格將是挑選業者的標準之一。這也意味著,台灣的離岸風電將在2025年後進入競標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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