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醫學中心C為例,社工B需負責性侵害加害人的社區治療業務,其中不少個案並沒有觀護人或少年保護官,只能夠過社區治療掌握生活近況並監控高風險因子,然而社區治療時間卻多安排在平日白天,這使得許多剛出獄在更生工作或未成年仍在就學的個案往往無法穩定出席,治療師因此無法掌握這些個案的行蹤與近況,造就社會安全的破洞。看到這裡想必有人會問,那為何不多安排夜間或假日輔導呢?當然可以安排,而且排了不但醫院高興、衛生局高興,更解決了個案的困境,可惜,安排假日及夜間要犧牲掉的卻是社工的權益,因為醫院根本不願意給主責性侵的社工夜間/假日輔導加班費,又有誰願意留下來呢?即便如此,社工B仍接手了一個夜間輔導團。
只要是社工人聽到這句話大概都會生氣:「社工就是做愛心的,不該計較報酬」,但我開始發現社工若沒一點愛心還真做不來,就像在沒有加班費情況下社工A每晚仍留在病房與病患、家屬討論出院計畫,處理永遠消化不完的高個案量,又或者社工B在週三夜間留在醫院進行性侵害加害人輔導工作,社工夥伴們過著「白天當社工,晚上當義工」的生活,若非如此個案又怎能獲得良好的服務,社會又怎能更加穩定呢?
然而,這就是社工可悲的地方,「社工救不了個案,更救不了自己」,而這並非是少數社工的經驗,更是數以千計社工當前面臨的狀況,低薪資與高案量環境下為了避免猝死、過勞死,許多社工早已選擇離職,不斷流動的人力使得社會安全網處於惡性循環中,請問政府看見了嗎?如果還沒看見,作者此時此刻呼籲政府應即刻改善社工勞動處境,否然影響的不僅是社工,更是台灣社會的安定。
*作者為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