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根據尼采對哲學的理解,公孫龍大概是諸子中最配得上「哲學家」稱號的人選, 因為他邁出了企圖顛覆常識的一步,儘管這一步通向何處,因為沒有下文,我們無從瞭解,但這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的、也是難得的一步。還有,他似乎也是唯一一個啟發思考—儘管不那麼徹底—而不是單純向他人灌輸自己思想的頗具哲學味道的人。
我們無法知道公孫龍還有什麼著述,就像我們無法知道諸子百家中,以及中國歷史上是否有過我們尚且不知的什麼偉大的哲學著作。說來很值得玩味:中國人喜歡死後把能帶走的都帶到墳墓去,而不是成立什麼「基金會」、「圖書館」、「博物館」之類的, 儘管他們知道十墓九空的道理,甚至看到了盜墓賊的眼睛在盯著。有人說這是自私和仇恨的惡性循環,但是中國人大都認為這是「偉大而優良的文化傳統」!與此類似的是在改朝換代、推翻腐朽政權之際,同時銷毀一切腐朽的文化遺產,不光建築,還有圖書。這種循環往復也是5000年中華文明的一部分。大概也是因為如此, 可能很多「好東西」沒能流傳於世。如果說「中華文明光輝燦爛」,或者說「老子先前比你闊多了」,很有可能是事實,只是無法考證,只能有待進一步盜墓或發掘古墓……
公孫龍的「白馬論」
說「白馬」不是(屬於、等於)「馬」,這顯然是「胡攪」。問題是公孫龍胡攪的目的是什麼?「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形與色固然不同,但都是事物的特徵、或說屬性,屬於「特殊」,或說「種概念」,而馬是物體、事物,屬於「一般」,或說「屬概念」。把事物與其性質、種概念與屬概念混為一談,再嚴密的邏輯也無濟於事!何況,白馬並非不同時具有「形」這一馬的特徵。換一個說法:龍子專注的是馬與白馬的區別。然而這區別只是概念外延的區別(龍子的貢獻?),即白馬的外延小於馬的外延;然而忽視了馬的外延卻涵蓋了白馬的外延。照公孫龍的「瞎子摸象」,即把部分作為全體的邏輯,徐悲鴻畫的馬甚至都可以拉車!墨子就曾指出了公孫龍謬誤的根源所在—偷換概念:「乘馬,不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墨子.小取》)即把個別混同於一般,只是也沒有理論的展開。
說公孫龍的「白馬論」具有初級的哲學意識是因為存在著後人另一層次的、懷著「善意」的解讀:公孫龍強調了個別與一般、種概念與屬概念的區別。問題就在這裡:說明問題是用形象的語言,還是用抽象的語言,這關係到是否有資格進入哲學的殿堂;因為形象語言仍屬於「個別」,而抽象語言才能表述「一般」,真理正是靠著一般性,或說普遍性才得以成立的。筆者甚至可以進行目前尚無人涉及、更哲學的借題發揮,說:公孫龍是中國歷史上第1個意識到了現象與本體的區別的「哲學家」,其「理論」比康德還要早若干年。但這只是我的觀點,無法證明它是否屬於公孫龍。無論後人如何拔苗助長,公孫龍的文本本身對他們的「拔高」並沒有提供強有力的支持。是古漢語的局限, 還是公孫龍的局限?抑或2者互相局限?退一步講,就說公孫龍涉及了一個關於概念的問題,它也是一個屬於「哲學入門」的問題,並且用的還是「反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