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忠謀條款」拍板通過 未分配盈餘稅率減半 真能帶動企業投資?

2017-10-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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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稅改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不過此次稅改真的能帶動企業、中小企業投資?圖為台積電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的晶圓五廠。(取自Peellden@Wikipedia/CC-BY-SA-3.0)

本次稅改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不過此次稅改真的能帶動企業、中小企業投資?圖為台積電位於新竹科學園區的晶圓五廠。(取自Peellden@Wikipedia/CC-BY-SA-3.0)

稅改方案5日正式拍板定案,除了股利所得最高邊際稅率,從45%大幅降為26%外,本次稅改還訂定了「張忠謀條款」,即未分配盈餘營所稅從10%降為5%,這個被張忠謀批評為「反成長稅」的制度,每年為政府帶來656億元左右稅收,換言之,台灣87萬申報營所稅營利事業,每年未分配盈餘金額高達6560億元,保留盈餘的稅率減半,真的能夠帶動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投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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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7%,與個人繳納的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45%,二者之間存在了不小的稅差,大股東過去為了規避最高45%的股利所得稅,選擇將企業盈餘「留中不發」,尤其是不少企業集團,都是以家族投資公司控股,不少企業獲利均保留在家族投資公司,政府想要課到大股東的股利所得稅,其實難度頗高,也因此,未分配盈餘課徵10%營所稅,成為政府「退而求其次」的稅收來源。

20171007-歷年營利事業應納未分配盈餘稅額統計表
 

根據財政部統計,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家數約87萬家,營收1億元以上企業雖然只佔整體申報家數的4%,但應納稅額卻占整體營所稅的85%,其中,營收100億元以上大型企業,營所稅應納稅額佔整體營所稅比率約在4-5成左右,某種程度上,大企業對政府稅收的貢獻,的確比小企業高。

稅改後實質稅率降為24% 「反成長稅」有望獲改善

根據財政部長許虞哲的說法,本次稅改方案在營所稅部分,雖然將營所稅稅率從17%調高為20%,但未分配盈餘課徵營所稅稅率,則從10%降為5%,因此,企業如果將當年度獲利,全部轉為保留盈餘,作為日後投資之用,在稅改以前的實質稅率為25.3%(17%+8.3%),稅改後實質稅率降為24%(20%+4%)。換言之,企業選擇再投資所面臨的稅負懲罰降低,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所批評的「反成長稅」現象,可望在本次稅改獲得改善。

事實上,包括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內,也不斷宣揚本次稅改方案,保留盈餘稅率從10%降為5%,將有助於成長型中小企業再投資。

然而,根據主計總處統計,台灣去年度國民儲蓄毛額為6兆元,規模為歷年之最,扣除掉國內投資毛額3.57兆元以後,台灣去年度的超額儲蓄金額高達2.43兆元,其中,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就佔了1.89兆元,佔了當年度超額儲蓄的3/4,觀察近年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可以發現,台灣公司企業的儲蓄淨額逐年走高,從民國97年的5268億元,一路竄升到去年1.89兆元的規模,足足成長了3倍之多。這些超額儲蓄都跑進了銀行體系,成為所謂的「爛頭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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