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上迴蕩著鄉村音樂的旋律,2萬2000多名男女老幼搖擺陶醉;廣場旁一座飯店32樓高處的窗口,有人透過突擊步槍的瞄準鏡凝視。晚間10點剛過,槍聲大作,恐怖從天而降,演唱會場成為屠宰場。10分鐘後,58人化為冤魂,489人受輕重傷,槍手飲彈自盡,美國歷史上最慘烈的大規模槍擊案落幕。
警方從帕德克( Stephen Paddock)的飯店房間搜出23把突擊步槍與手槍、多個高容量彈匣、數百發甚至上千發子彈、腳架與瞄準鏡等器材;還有一種不太常見的「撞火槍托」(bump stock),可以讓半自動步槍具備全自動武器的發射速度。這些高效率的殺人工具都是合法購入,換言之,帕德克是一名美國獨特擁槍文化造就出來的屠夫。
521件重大槍擊案、584人死亡、2118人輕重傷
根據非營利組織「槍枝暴力檔案局」(GVA)統計,從2016年6月12日奧蘭多(Orlando)同志夜店「脈動」(Pulse)槍擊案奪走49人性命,到2017年10月1日拉斯維加斯(Las Vegas)槍擊案,美國發生521件重大槍擊案(mass shooting,至少4人死傷),造成584人死亡、2118人輕重傷(都不含兇手)。
英國在1987年的亨格福(Hungerford)槍擊案(16人遇害)、澳洲在1996年的亞瑟港(Port Arthur)槍擊案(35人遇害)之後,都通過嚴格的槍枝管制法案。美國在奧蘭多與拉斯維加斯兩場大屠殺之間的1年3個月又19天,共和黨掌控的國會對「加強槍枝管制」採取了什麼行動?什麼都沒有。
擁槍權(gun right)在美國有其根深蒂固的歷史背景,甚至寫入憲法──亦即簡稱「第二修正案」的增修條文第二條(Second Amendment),是美國社會獨有的「天賦人權」。根據國際組織「小型武器調查」(SAS)估計,每100個美國人擁有89把槍,比例世界第一;美國人口只佔全球4.4%,但是擁有全球42%的民間私有槍枝。
正因如此,美國每100萬人有30人死於槍殺,高居已開發國家榜首(加拿大是5人,英國是0.7人)。但是擁槍權有一個所向無敵的大護法──全國步槍協會(NRA)。NRA創立於1871年,1970年代中期之後成為華府的重量級遊說團體,與共和黨裡應外合,阻擋任何企圖加強槍枝管制的立法行動,歷來戰功彪炳,「槍下」少有活口。可以這麼比方:NRA有如「共和黨的黃復興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