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指示為推動綠能城市的誘因措施,讓全民參與綠能屋頂,要由經濟部補助40%的建置太陽能發電費用,並說未來提供相當於台中火力發電廠6部機組的容量、或說等同1.5座核電廠。
這是一番似真又假的外行話,而這個政策估計至少要燒掉600億元左右的錢外,實際能增加的發電量有限,但卻憑添許多風險與未知數。
賴清德在召開「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中作了補貼屋頂太陽能的裁示。這項被稱為「全民綠能屋頂計畫」的政策,對裝設太陽能的一般家戶社區,政府將補助全額規劃費用、4成建置費用。依照經濟部長沈榮津的說法,預估效果未來可提供300萬瓩,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6部機組的容量。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綠能屋頂可以達成我們非核家源的目標,螞蟻雄兵可以增加3.5GW,等於是1座半的核電廠。」
我們先來看看政府與官員是如何巧妙的欺騙與誤導民眾。
依照官員說法,此政策最後的效果可得到「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6部機組的容量」,「等於是1座半的核電廠」。如果比較數據,屋頂太陽能如真能提供300萬瓩,是中火10部機組是578萬瓩的約52%,核二、三廠分別各是約190萬瓩,所以說相當於1座半的核電廠,似乎也沒錯。
但官員或是外行無知、或是蓄意隱瞞不說的是:太陽能達成300萬瓩的「裝置容量」,與「裝置容量」同為300萬瓩的核電廠或火電廠,所能發出的電力比,是天差地遠,因為其中有一個「容量因數」的問題。
太陽能只有在有陽光時才能發電,下雨、陰天、晚上都是一度電都發不出,因此相同裝置容量的太陽能,放在不同地方能發出的電力會不一樣─例如南部比北部多、海邊多於山上。太陽能實際發出的電量,大概就是裝置容量乘上容量因數。
台電其實就有一份非常詳細的各縣市地方的太陽能「容量因數」數據;概括而言,中南部容量因數約在11-14%,北部與東部只有個位數字,如雲林最佳有14.01%,台南、高雄、台東都有13%多;東部的花、宜、台東為8-9%,台北市6.16%、新北9.35%,基隆則只有可憐的2.63%。因此,行政院敲鑼打鼓喊出的「全民綠能屋頂計畫」,即使在2020年順利達成裝置容量300萬瓩的目標,但實際供電量以10%的容量因數計,只相當於30萬瓩。
但核電廠與中火的燃煤電廠的容量因數,大概是在90%左右。所以官員說的「相當於台中火力電廠6部機組的容量」,「等於是1座半的核電廠」,是不折不扣、百分之百的謊言與欺騙。沈榮津為經濟部長,當知其中的差別與巧妙,因此其說法特別有加上「容量」兩字,但卻「略過不提」其實際發電量的鉅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