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了解決工業區土地閒置與囤積問題,在本次《產創條例》修法訂定閒置三年工業區土地「強制拍賣」機制,該法通過後,企業界擔心未來土地循一般法拍程序,流標後拍賣價恐將「八折再八折」,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今天澄清,工業區閒置土地法拍,係委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特別拍賣」,屆時一定會透過市價拍出,行政院長賴清德強調,工業區閒置土地拍賣,一定是市場價格,也不會折價拍賣,藉以保障原地主權益。
桃科工業區、雲林科技園區土地閒置,政府信用管制仍無法逼廠商釋出
台灣工業區土地囤地嚴重,包括桃園航空城內的桃科工業區、雲林科技園區等土地,部分土地閒置逾10年,經濟部過去三年透過信用管制等手段,仍無法逼迫廠商釋出土地,因此在《產創條例》訂定「強制拍賣」條款。但由於「強制拍賣」條款有侵害憲法人民財產權之虞,因此包括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在內,今天在行政院記者會上都一再強調,「強制拍賣」條款只是最後一道防線,未來的處理方式,將是「先公告、再罰款,最後才拍賣」,讓廠商在公告後2年緩衝期內自行利用。
賴清德表示,他感謝立法院通過《產創條例》,讓工業區土地運用更有彈性,「拚經濟一定要大家一起來,不能有些人拚經濟,有些人卻在囤地牟利,因此產創條例給予政府先輔導、後罰款的機制,讓工業區土地可以充分利用。」
對於外界擔心,2年後強制拍賣機制,相關行政流程可能會很冗長,最後收回成果可能不盡理想,對此,羅秉成表示,工業區閒置土地強制拍賣,係《行政執行法》規定特別拍賣程序,未來經濟部將囑託行政執行署執行,不會按照一般法拍程序,對於拍賣價格「一減再減」。
羅秉成表示,《產創條例》「強制拍賣」條款,基本上是限制人民對財產交易自由,與促產條例第38條「原價買回」機制精神一樣,「不會以傷害人民財產權為目的,因此沒有循一般法拍減價拍賣程序。」
賴清德:土地有市場需求時才會進行拍賣
賴清德強調,政府對閒置工業區土地「強制拍賣」,是「對地不對人」,閒置三年土地在二年緩衝期結束,若未進行建廠,政府就有權執行強制拍賣,但「不是所有土地都要強制拍賣,土地有市場需求時才會進行,拍賣的時候一定是市場價格,也不會折價拍賣,保障原地主權益。」
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表示,土地供給是經濟發展重要一環,目前台灣銀行體系存款總餘額35兆元,貸款總餘額25兆元,民間閒置資金高達10兆元,從經濟學角度,政府若能解決土地、勞工人才的供給,剩下部份就靠企業精神,企業若能響應投資台灣經濟就能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