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獄判賠2812萬,失去的16年也回不來…曾遭誤判9次死刑 徐自強獲補償道盡感嘆

2017-11-0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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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9)日高等法院又判徐自強可得冤獄賠償2812萬元,創下歷史第二高冤獄賠償金記錄,然而徐自強感嘆,最重要的補償已經不可能拿到。(資料照,蘇仲泓攝)

今(9)日高等法院又判徐自強可得冤獄賠償2812萬元,創下歷史第二高冤獄賠償金記錄,然而徐自強感嘆,最重要的補償已經不可能拿到。(資料照,蘇仲泓攝)

「補償對一個受冤者來說並不是……我不知道怎麼講,它不是最重要的……」曾被好友與表弟咬為「擄人勒贖」共犯、被判9次死刑也失去16年青春的徐自強,2016年終於獲判無罪成功洗冤後,今(9)日高等法院又判徐自強可得冤獄賠償2812萬元,創下歷史第二高冤獄賠償金記錄,然而徐自強感嘆,最重要的補償已經不可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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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感言影片:日復一日處在可能被槍決的陰影下

徐自強確定獲判2812萬元冤獄賠償後,民間司改會錄製一段徐自強感言影片並發佈於粉絲專頁。民間司改會指出,徐自強原本經營小本生意、家庭美滿穩定,卻在1996年受同案被告誣陷,26歲開始身陷死牢冤獄16年,「每天在1.368坪的舍房戴著腳鐐,日復一日處在可能被槍決的陰影下。」

每天睡前穿好衣服 準備隔天行刑…

「我每天睡前就把家人幫我準備的,執行要穿的衣服穿上,隔天醒來發現不是輪到我,就折起來收好。明天?我不知道有沒有明天。」徐自強曾於紀錄片《徐自強的練習題》裡這樣感嘆。

問起獲判2812萬元有什麼感想,徐自強第一感受是「這是真的嗎?他們真的願意這樣嗎」,但也同意這是另一種向他道歉的方式:「這個數字對我來講是很有意義的,對一個冤案受害者來講也很有意義,對整個刑事補償都很有意義。」

「自由是無法補償的」

然而徐自強也感嘆「自由是無法補償的」,2812萬元的補償金額對一個受冤者來說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當然是還我失去的自由……我知道那不可能啦!」

問起接下來的打算是什麼,徐自強笑說「完全沒規劃」,他只感謝民間司改會十數年來從不放棄救援,這個冤獄賠償是「靠大家一起爭取的」。目前擔任民間司改會志工的徐自強說,他還想繼續在司改會幫忙、替司法改革盡一份力,「因為不希望再有人跟我走一樣的路,我覺得很辛苦。」

青春無法重來 民間司改會仍肯定賠償

從26歲被冤到43歲,徐自強的青春無法再重來一次,但民間司改會仍肯定這次賠償判決:「一個人的青春歲月值多少錢?不知道。痛苦可以量化並計價嗎?很難回答。但法院做出這樣的判決,是具有指標意義的。」作為近年指標性成功救援冤案,徐自強今日這份補償,又寫下司法史上一頁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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