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囤房稅非打房萬靈丹

2021-03-30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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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不是壓抑房價的萬靈丹。(柯承惠攝)

囤房稅不是壓抑房價的萬靈丹。(柯承惠攝)

本周起立法院開始審議「房地合一稅2.0」修法案,囤房稅再次成為焦點。而上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也召開過囤房稅公聽會,與會者及政府相關單位,對是否該推囤房稅彼此攻防。其實,囤房稅不是不能推,但絕非萬靈丹,而且要作更多事前作業,否則將傷及其它民眾,而且其對抑制房價效果也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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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內房價再次上揚,政府開始推出「打房」政策,除了央行主導、屬金融面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外,主力在日前行政院拍板定案的「房地合一稅2.0修正案」,至於囤房稅則未推出,引來不少學者與在野黨的批評,財委會也為此召開公聽會,不過,這個問題顯然難有共識。

財政部長蘇建榮先前就曾親上火線對外說明為何暫時不推囤房稅,其3大主因分別是:地方政府稅基、囤房定義、轉嫁成本。但學者則認為轉嫁成本(指會導致租金提高)是「似是而非」的理由,因為「財政部可以對房東查課所得稅」;部份學者則主張囤房稅要與房地合一稅並行才有效果,但又有學者認為不該對囤房稅過度期待。

要評估政策效果,應該回頭先看問題產生的原因與政策目標。

房地合一稅2.0與是否要推囤房稅的原因,當然是因為房價再次飆升,因此推出政策抑制價上漲,這點非常明確,毫無模糊與爭議空間。但對為什麼房價再次上揚的原因,則各方可能稍有不同的解讀與看法。

這波房價上漲,投資客的「貢獻」當然卓著明顯;雖然其在市場所占比例,不會如上波高點時一樣占到7成,但市場的看法認為投資客占比在3-5成,因不夠區域而相異。因此,打房首要之務就是把炒房的投資客掃出市場。這就是房地合一稅2.0的目的:同時拉長炒房課重稅的持有時間(從2年變5年),同時堵住以成立公司法人炒房的避稅方式(稅率可由45%減為20%)。

但如果診斷房價再次飆升的原因,是許多人「買房囤房」,而不是如投機客入手後短期就要出售,那囤房稅對壓抑房價上漲的重要性就大幅提升,有必要對持有多房者大幅增稅,而且是「累進式」─持有越多棟稅率越高。

就這波房價上漲的原因分析,投資客還是主因,因此首波重點擺在打擊投資客的選擇性信用管制、房地合一稅2.0等應無誤、亦可收到一定成效;但必須注意的是,隨著台商資金因租稅大赦而回流、回台投資等情況增加,購屋需求一定增加,這部份需求多少可視為「自用需求」,又有多少屬多房、囤房的投資行為,仍屬未知數;但這些人非屬短期進出的投機客,其性質屬長期投資,如要壓抑這部份需求。囤房稅就顯得有其意義與重要性。

不過,在祭出囤房稅、期望其達到打房效果前,有幾個問題必須先解決;一個是財政部提出的稅基問題,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且非常嚴重。講囤房稅主要是要提高房屋稅,房屋稅是根據各地方政府評定的房屋現值課稅,但數十年來的結構就是:房屋現值遠遠低於市價,很可能市價2000萬的房子,房屋現值只有50萬。因此,如果稅基不回歸到正常一點的價位,對多屋者大幅提高房屋稅率(即所謂囤房稅),能收到多大效果還有待觀察。

此外,萬一有那某地方政府那根筋不對,讓稅基回歸市價,把房屋現值提高到接近市價,地方執政者必然崩盤無法連任、甚至可能發生暴動─因為對其它所有持有房屋者而言(包括自住者),房屋稅將因此提高5、6倍甚至可能10倍以上,大概沒有民眾受得了這種加稅方式。

因此,要以囤房稅讓多房者因持有成本提高而釋出房屋,藉著增加供給降低房價,一來這波上漲主因還是以投機客因素為主,二來即使提升囤房稅率效果也不會太好,三來要調稅基必須小心避免「傷及無辜」,導致其它一般民眾的房屋稅也大增。簡單的講,囤房稅可以作,但要推之前需要作的全盤考量與調整更多,現階段還是專注在打擊炒房投機客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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