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之後在1920年通過《愛爾蘭政府法令》(Government of Ireland Act),正式確立北愛爾蘭和愛爾蘭其他地區的政治架構。
《愛爾蘭政府法令》也確立了北愛爾蘭的邊界:「北愛爾蘭由以下國會郡組成:安特裏姆郡(Antrim)、阿馬郡(Armagh ) 、唐郡(Down)、弗馬納郡(Fermanagh) 、倫敦德里郡(Londonderry) 和蒂龍郡(Tyrone) ,加上以下郡級市:貝爾法斯特和倫敦德里。」
這讓支持聯合主義的詹姆士‧法勒爵士(Sir James Craig)在1921年當選北愛爾蘭第一任首相,職位相當於現時的北愛首席部長。
這部法令也同時規定在都柏林另設議會,但反對英國統治的愛爾蘭民族主義者不甘於這種由英國容許的自治。他們在1919年,即是這部法令通過前,已經另行組成自己的議會,爭取全面獨立。
當地人對這個邊界有什麼看法?
民族主義者並不喜歡這條把北愛爾蘭從愛爾蘭分割出去的邊界,仍然繼續推動南北愛爾蘭統一的運動。
即使是支持英國統治的聯合主義者都不大滿意分治。研究愛爾蘭歷史多年的學者穆爾(Cormac Moore)說,當選北愛首名首相的法勒爵士因為推動只把阿爾斯特省六個郡撥歸北愛爾蘭管治,這個決定激怒了許多聯合主義者,尤其是那些分治後住在都柏林議會管治範圍的支持者,因為他們面對的是十分不確定的未來。
他說,那些被排除在北愛爾蘭以外的聯合主義者形容自己是「被遺棄」,最終退出阿爾斯特省議會。
當時確定的邊界是永久的嗎?
雙方劃定愛爾蘭自由邦和北愛爾蘭的邊界時都不清楚這條邊界會存在多久,也不知道它會不會按其中一方的意願改變。
愛爾蘭獨立戰爭1921年結束後,英國和愛爾蘭簽訂和約,規定愛爾蘭脫離英國獨立後成立「愛爾蘭分界委員會」,由新成立的愛爾蘭自由邦和北愛爾蘭各派出一名代表,加上委員會主席的三人小組,檢討邊界所在地是否合適。
這個委員會的主席是英國委派的菲瑟姆(Richard Feetham),但受英國控制的貝爾法斯特政府拒絶委派代表,英方於是委派一名著名的聯合主義支持者作為北愛爾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