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麥肯錫2016年的估計,區塊鏈在供應鏈金融中的應用,能幫助銀行和貿易融資企業大幅降低成本,其中全球銀行的營運成本一年能縮減約135-150億美元,風險成本縮減11-16億美元;貿易企業一年能降低資金成本約11-13億美元及營運成本16-21億美元。另外,2019年4月才成立的數位貨櫃運輸協會(Digital Container Shipping Association,DCSA)估計,處理紙本提單的成本是電子提單的3倍。並表示,如果50%的提單改採電子提單,則全球海運業每年可能節省40億美元。本文先從區塊鏈近年於貿易融資與提單電子化應用的發展談起,並簡述其衍生之挑戰如後。
區塊鏈應用於貿易融資的緣由
傳統以信用狀為保證的貿易融資流程可以下圖表示之。金流部分,基本上已數位化,以Swift系統與各銀行串接,但因不一定作到「直通式處理」(Straight Through Processing,簡稱STP),仍常有同一資料在不同系統中人工登打、核對之需求。資訊流部分,由於參與交易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相當多,單證亦甚多,且均為紙本,須交由郵遞寄送,其流程甚為繁瑣;更需受過專業訓練,懂得國際信用狀統一慣例的銀行行員作人工審單。不同單證其實載負著大同小異的資訊(例如:貨物品名、重量、體積、出口商、進口商、裝貨港、卸貨港等),卻因不同單位以不同格式人工登打,迭有發生錯誤可能。修改亦耗費人力、時間、成本,可能引發糾紛。因偽造提單提貨或詐領信用狀款項之案件,亦時有所聞。貨物亦有早於單據到達,而無法提領的情況。單證傳遞速度緩慢,影響資金的流通性,特別是自2020年以來全球飽受新冠肺炎肆虐,將單證數位化、網路化以加速傳遞,益顯急迫。這些單證中,亟需數位化者,以(一)信用狀、(二)發票與(三)提單(或稱載貨證券)3者最為重要、迫切。
我國於2002年施行之《電子簽章法》係適用於各行業間之電子交易所作之規定,其範圍較之適用於國際貿易之電子信用狀的eUCP為廣,財政部雖曾於同年以台財融(一)字第0910013593號公告,銀行因開發信用狀或承兌商業匯票而與客戶間簽訂之契約,排除電子簽章法之適用。惟金管會銀行局復於2014年以合字第10330004030號重新修訂,開發信用狀或承兌之契約,仍得以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為之。此外,關務署亦於2020年與新加坡及紐西蘭進行跨境合作,以區塊鏈進行跨境通關、貿易及運籌文件之交換,包括商業發票、裝箱單、原產地聲明書等資料交換與跨境驗證。因而為建立整合性貿易融資平台,須進一步探討者僅餘提單之數位化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