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政黨法》修法後,《政治獻金法》即將成為下一個藍綠角力戰場,行政院院會30日通過內政部呈報《政治獻金法》修法草案,除了增列原民區長、民代,得收受政治獻金條款外,另外,過去監察院《政治獻金查核辦法》,政治人物所申報之25項會計報告書,目前僅收支結算表會公告在監察院網站,為了強化政治人物政治獻金透明度,未來其他24項表單,包括個人、營利事業、人民團體捐贈收入明細表,都將強制上網公告。另外,包括愛國同心會等政治團體,未來2年未轉型為政黨或社會團體以前,也必須公告表單。
由於民進黨執政後,部分統派政治團體成為陳抗的固定咖,國安單位也懷疑背後有對岸資助,因此行政院推動《政黨法》修法,包括愛國同心會等政治團體,必須在2年內完成轉型,在《政黨法》日前完成三讀後,藍綠陣營的攻防焦點將轉向《政治獻金法》。
《政治獻金法》增列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 藍營:已經殺到見骨
根據目前《政治獻金法》第12條規定,未來鄉鎮長參選人申報收受政治獻金的起始時間規定,將從目前的任期屆滿前4月起,至次屆選舉投票日前1日止,內政部準備將收受政治獻金申報期間,從4個月延長為8個月。另外,內政部修法版本,也增列原民區長與民代參選人,得收受政治獻金。
不過,藍營智庫質疑內政部的《政治獻金法》修法版本,增列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參選人,得收受政治獻金,根本是衝著國民黨而來,加上民進黨今年縣市長選舉黨內初選,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在內,根本已經是殺到見骨,地方傳出部分候選人投入初選金額高達上億元,因此,準備在《政治獻金法》第12條提案反制版本,將黨內初選納入《政治獻金法》規範對象。
藍綠陣營的角力不只在鄉鎮長選舉與黨內初選,綠營方面為了讓政治獻金的資訊更加透明公開,內政部的修法版本,更將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強制上網公佈範疇,從原本的收支明細表,擴增到25項申報表單「全都露」。
內政部:未來監察院要求的21項會計表單,將全部公告在網路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表示,《政治獻金法》第21條修法後,未來監察院要求的21項會計表單,將全部公告在電腦網路,包括平衡表、個人捐贈收入明細表、營利事業捐贈收入明細表、人民團體捐贈收入明細表、匿名捐贈收入明細表、人事費用支出明細表、公共關係費用支出明細表、選務費用支出明細表、繳庫支出明細表、超過3萬元之收入與支出明細表、地方黨部銀行存款明細表、中央及各地方黨部支出彙總表等等。
不僅如此,內政部因應政治團體未來2年轉型過渡期,《政治獻金法》草案也準備對該法施行以前,依據《人團法》成立之團體進行納管,未來包括愛國同心會等團體,也必須公告上述會計表單。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政治獻金法》是陽光法案重要一環,修法目的是回應民眾對政治獻金透明公開的期待。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他過去擔任過中央與地方民代,他深刻了解參選人政治獻金申報的繁複,包括選舉期間送菸、送水都得要折算成現金申報,未來透過網路所公開申報資訊將會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