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修法意志堅定」 綠委痛批: 過去哪有行政權指揮立法院,恐違憲政慣例

2017-11-2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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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綠委感嘆,過去再重大的法案,在立法階段都可以溝通,這次氣氛卻與過去迴異,顯見行政院長賴清德修法意志。圖為勞團28日赴行政院陳情,要求「還我7天假」,譴責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做功德」說法。(資料照,謝孟穎攝)

一名綠委感嘆,過去再重大的法案,在立法階段都可以溝通,這次氣氛卻與過去迴異,顯見行政院長賴清德修法意志。圖為勞團28日赴行政院陳情,要求「還我7天假」,譴責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做功德」說法。(資料照,謝孟穎攝)

一例一休再修法,正反意見不一,民進黨團上周因議事失誤,導致《勞基法》審查再推遲一周,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8)、今(29)兩天分批宴請黨籍立委,凝聚修法共識,以利「步調齊一」。惟據了解,部分綠委已醞釀當面向賴揆「建言」,盼在爭議最大的「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能有轉圜空間,完整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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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名社福衛環綠委直言,賴清德修法意志堅定,如果席間未有討論,或是因與會者眾而說不上話,「其實也沒什麼好談的」,畢竟相關建議早在版本出爐前,就已向行政部門表達;該名綠委也話鋒一轉表示,民進黨從來不是一言堂,「過去哪有行政權在指揮立法院」,恐違憲政慣例。

綠委:勞動部只有一個標準答案「必須支持政院版」

另一名ㄧ則感嘆,勞動部在這次修法幾乎不溝通,只有一個標準答案「勞動部必須支持政院版」,「請相信我們一定有能力把關」,但過去再重大的法案,在立法階段都可以溝通,這次氣氛卻與過去迴異,顯見賴揆修法意志。

行政院長賴清德18日上午受訪談一例一休修法及勞動部次長廖蕙芳請辭。(圖/葉滕騏攝)
有綠委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此次修法意志堅定。(資料照,葉滕騏攝)

目前黨在立法院及社福衛環委員會的《勞基法》修正草案一共5個版本,分別行政院版、藍委林為洲、陳宜民、黃昭順及李彥秀等版本。政院修法重點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鬆綁「七休一」、未休之特休假可遞延至次年、輪班間隔原則11小時可例外調整至8小時、每月加班時數上限54小時,但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等。

陳瑩:勞工自主健康權高於資方的經營權

雖然檯面上並無民進黨立委版本,但部分社福及衛環綠委,例如林淑芬、陳曼麗、吳玉琴及陳瑩都已備妥修正動議,將在委員會逐條審查或是朝野協商階段提出,有意替勞工據理力爭;一名綠委就說,《勞基法》修法不應是「鐵板一塊」或「零和遊戲」,應有協調的空間。

為避免勞工過勞,陳瑩強調,勞工自主健康權高於資方的經營權,所提修正條文在「鬆綁七休一」條文中,賦予勞工基於「健康理由」,在第7日之以後的工作日,勞工得「主動」提出1日的休息,「雇主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之處分。」

20161222-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民進黨立委陳瑩出席。(蘇仲泓攝)
民進黨立委陳瑩表示,勞工自主健康權高於資方的經營權。(資料照,蘇仲泓攝)

林淑芬、陳曼麗所提修正動議,則反對取消現行休息日加班費「做1算4」及「做5算8」等「以價制量」措施,仍保留「做1算4」之部分。另據了解,林淑芬針對其他條文亦有修正動議,也已連署完成,但尚未提出。

陳曼麗也參考法學泰斗、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之主張,如雇主欲延長本月加班工時(上限54小時),必須滿足一項「但書」,延長工時的前1個月必須給足勞工加班46小時之加班費給付,以證明46小時已不足以支應淡旺季訂單。

吳玉琴所提修正動議則明定「通則」,明定「每7日中連續工作日數以6日為限」,避免政院版本連續工作12天之極端狀況淪為「常態」;至於彈性不足的企業如要「鬆綁七休一」,必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及勞資協議三道關卡後,才可開例。

管碧玲籲:「特殊情況」明文入法

此外,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主張將「特殊情況」入法,否則依照政院版條文是全行業開放,恐導致行政單位不敢核給,宛如現行「責任制」申請大排長龍,最後仍是「勞資雙輸」。

20170616-抗議「中監以威脅手法控制阿扁」記者會,立委管碧玲。(甘岱民攝)
綠委管碧玲表示,政院主張的三道關卡的「把關限縮權」,母法無法源依據,不如將「特殊情況」明文入法。(資料照,甘岱民攝)

管碧玲說,所謂的「特殊情況」就是企業的淡旺季、例行的集中生產或競爭所需的接單等;她亦指出,政院主張的三道關卡的「把關限縮權」,母法無法源依據,如果企業申請未果,恐導致行政官司,不如將「特殊情況」明文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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