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長文日前在媒體投書,質疑台北地檢署所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大巨蛋等案,恐遭行政權干涉,呼籲恢復特偵組。對此,台北地檢署今(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陳長文的言論皆非事實,混淆視聽傷害司法,有妨害司法公正之嫌,且有違律師倫理。
陳長文連續在媒體投書「是恢復特偵組的時候了」,文中針對檢察體系提出看法。他指出,檢察官的獨立性相當重要,然而檢察官受檢察長指揮監督,檢察長受法務部長任免,而法務部長由總統、行政院長任命。因此當執政高層本身涉案的時候,自然就形成檢察官要來調查自己的權力來源,「從制度跟人性上都產生了矛盾。」因此要設立獨立的檢察官,也就是恢復「特偵組」。
他指出,特偵組的重新設立,可以讓司法與政治能夠保持適當的距離,當時負責陳水扁案的,是扁政府時期提名的檢察總長陳聰明。再加上檢察總長的任期是受法律所保障,特偵組對扁案的偵辦與行政權的關聯、受行政權的影響,就可以相當程度的減弱。
「檢察官在大巨蛋案和慶富露都扭由基本事實」
針對大巨蛋案和慶富案,他也批評北檢在大巨蛋案中,刻意營造得標時就有權利金,是因為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從中影響才取消的推論,是扭曲基本的事實。而雄檢在慶富案中,急著發新聞稿,指被告說去過總統府是「誇大其詞」,待總統府證實的確有拜會後,再大轉彎附和,已經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在追求真實。
北檢反擊:陳長文干擾法院審判,妨害司法公正
對此,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陳長文的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為北檢公訴馬英九洩密等案的一、二審辯護人,而馬英九洩密案正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之中,陳長文卻在法庭外以專欄發表不實評述,干擾法院審判,妨害司法公正,這不僅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且有損在野法曹職業尊嚴及榮譽。北檢指出,陳長文的投書內容中也舉錯誤案例,誤導社會視聽,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6條規定「律師應謹言慎行,以符合律師職業之品位與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