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創工會秘書長謝毅弘表示,藝文工作者目前確實都有意識到這件事,「但是業界也不諱言,還是有太多不對等的權力關係」,他也談到,去年就算沒有合約,只要案主願意寫演出取消證明,一樣可以申請藝文紓困,這對案主完全沒有損失,也不需要出錢,但依然有許多案主不願意幫忙簽。
而回顧去年紓困情況,儘管文化部盡力打開資格限制,不過仍有許多遺漏之處。
疫情發生時作品還在籌備期 紓困計算方式不利長期計畫
謝毅弘指出,如視覺藝術或需要較長創作期的計畫,可能疫情發生時,計畫還在研發、構思階段,就不會有所謂展演取消的情況發生,所以無法提出演出遭取消證明來申請紓困,如視覺藝術家可能跟畫廊簽約,一年要做10個作品,預定2021年中要展出,但可能在2020年時,畫廊就因為疫情而倒閉,創作者沒地方呈現,而原來投入的時間、成本也因此卡住,但文化部的紓困是限定於去年12月31日前遭取消,就無法申請。
謝毅弘也談到,而不管從去年以及到現在來看,在台灣的外籍藝文工作者都也無法受到保障,這些人因為疫情無法回家,也有台灣的長期居留證,但依然無法獲得協助,他認為這些案例並不會太多,政府也可以考慮照顧這些人。
何岡娗則談到,還有一種樣態是,創作者在學校當社團老師,或劇團跟學校合作校園演出,這是由學校出講師費、製作費,但當校園活動因疫情取消時,因為這些行為不是售票活動,而也無法被算進去紓困範圍。
劇場工作者陳奈利則表示,儘管她過去的案子都有簽約,不過在業界實際執行上,通常會先把演員的演出檔期敲好,接著再敲排練檔期,而合約通常是這時候再一起簽,「但我目前來說,演出檔期已經敲定,但還沒敲排練檔期,演出就被取消,就是會有這種尷尬狀況。」
根據藝創工會調查,48%藝術工作者月收入不到3萬元,在疫情衝擊下,除了既有的創作模式改變外,自然也不少人思索改變收入結構,或者索性轉直離開。
「表演產業30歲就會思索離開」 疫情加速創作者轉型、轉職
「表演產業到30歲,本來就很容易開始思索要不要離開。」何岡娗說,去年遇到疫情衝擊,加上也看到國外藝文產業的情況,全世界表演藝術工作者都在思索是否要轉行,「確實也有不少朋友就默默離開,不再接這裡的案子。」
在兒童劇團擔任演員的彭琮硯表示,去年疫情剛發生時,他就轉去做水電工,「過去也有想過轉職,也算是因為疫情就順路轉職」,他坦言,因此倒是沒受到疫情太大影響,但同樣還在劇場圈的友人,就撐得非常辛苦,劇團把人員裁到只剩最基本的2名行政人員,辦公室、倉庫的租金也完全不能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