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銘志觀點:電網併聯保證才是離岸風電國產化及在地化的關鍵

2017-12-08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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併網保證/擴大電網後,國產化/在地化自然水到渠成!

目前眾多外商,無論是開發商與風機零組件製造商,均將亞太營運總部,設置在台灣。如,沃旭、西門子Gamesa、Enercon等。若無誠意投資台灣以台灣為中心或HUB,何來將營運總部建立在台灣之前置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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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這些公司在英國、丹麥、德國、葡萄牙等國之營運經驗,我們可以知道「當地的風電開發量多寡」,是決定其是否要擴大離岸或陸上風電組裝、元件在地生產、建立當地供應鍊,最關鍵的因素。不需要政府強制國產化,其自然會自願在當地建立產線及相關的供應鍊。故,若連製造業相對偏弱的國家,都有機會透過此一有助於實際併網的措施,吸引外國廠商與其當地產業合作,台灣的本錢更有機會。但目前對廠商而言,最大的顧慮,就是,相關開發案,在風機如期完工後,是否能夠如期併網

英國模式值得台灣仿效

英國駐台代表唐凱琳女士與經濟組Mandeep先生日前在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專家來台時,與國內智庫專家進行專家會議過程,其提到英國製造業雖然非常疲弱,但過去十年間,因英國「無保護主義」地,大規模推動離岸風電發展,導致有眾多當地產業,在過去五年到十年間,逐漸蓬勃與成長。而眾所皆知,英國在此一過程當中,眾多當地海事工程與金融機構蓬勃發展!而相關風機設備商也在英國有眾多勞工,如西門子的風電部門,雇用了約1,800位當地員工。

英國在面臨離岸風電技術的列強(德國、丹麥、法國)環伺下,仍舊可以開展出一定程度的國內產業。這應該是相較於直接參考德國、丹麥、法國經驗下,更最值得台灣學習的經驗。

英國模式之成功,簡單言之,具有幾大關鍵因素:

一、穩定的離岸風電發展的規劃步驟與大規模的風機容量釋放。如英國今年九月的價差合約競標,開放出約3.1GW(!巧合地,與台灣的離岸風電開發容量類似)

二、導入Offshore Transmission Owner(OFTO)(離岸輸電公司)之模式,由電業管制機關透過競標程序,引入新業者參與。業者加入後,依據法定管制費率營運。主要的優勢,便是引進新的業者,抒解輸電瓶頸,並可以有助於降低開發商的併網風險。

三、國家設立「綠色投資銀行」(Green Investment Bank),投入資金,處理離岸風電融資困境。

五十年來最大改革的電業法綠電先行,獨漏「再生能源輸配電業」

今年初電業法綠電先行,只有綠能發電業、綠能售電業,卻漏掉綠能輸配電業的開放!全面性綠電先行,才可以促進再生能源發展之最大化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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