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文章《三分鐘帶你看懂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的環評困境》和《三分鐘帶你看懂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的融資困境》系統性地整理風力發電產業行內人的門道,今天我們要談的是系列的最後一篇,離岸風電「遴選」和「國產化」的困境,這是一個只有離岸風電才有,其他再生能源都不會有的棘手問題。什麼是離岸風電「遴選」,為什麼稱為「遴選」,而不是你比較熟悉的、適用在太陽光電的「競標」呢?
一個國家的再生能源供應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政府針對某些爆量發展的再生能源,開始限縮適用優惠費率的收購資格以及對收購量設定上限。例如以前太陽光電是發多少電就收多少電,現在太陽光電開始採取「競標」制度,想要取得台電的保價收購,就必須進行價格競爭,看誰開出的躉售價格比較低,才有辦法取得躉售給台電的資格。
至於離岸風電遴選制度,則是進一步要求離岸風電開發商,要取得這樣躉售資格,需要再就「非價格」因素競爭。而這個非價格因素,就是這些來競爭的開發商,有沒有辦法協助臺灣風電產業進行國產化。
為什麼要設計這種遴選的遊戲規則?
約十年前,為了推動離岸風電,政府頒佈「第一階段設置離岸式風力發電廠方案」,由於申設並不踴躍,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又推出了千架海陸風力機計畫及制定《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但這些措施推動成效都不是非常好。直到這幾年經濟部將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拉高,並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公開36處潛力場址基本資料與既有海域資料,總開發潛能概估約可達23GW,讓有意投入離岸風力之業者得自行開發,才引起全球重要離岸風電開發商的重視,大家都跑來評估投資的可行性。迄今為止,已經提出申請環評審查的裝置容量,上看10GW!
照理來說,招商有成,換做是哪一個國家的政府,應該都相當開心。但我國政府心事重重,因為台電海上變電站及相關輸電設施之興建,趕不上外商的興建速度,預估到2025年,只有約三分之一的量(約3.5GW)有辦法併入電網內。換句話說,約三分之二的量,必須想辦法把他剔除掉,否則一旦讓風機蓋好,發出的電力,併不入電網內,無法對電力系統有任何的貢獻,這些風機將變成漂亮的海上展示品!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坦承地說:
「對不起,我們思慮不週,明知2025台電可以併接的量只有3.5GW,卻畫了超過六倍的大餅(23GW)來讓大家申請。」
「請業者原諒我們的失誤,我們鄭重道歉。當我們確認業者的量大概是約三倍的量(10GW)時,其實不該讓業者有錯誤的期待,花大筆鈔票去做環評後,再面臨平均有三分之二的案子會被刷掉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