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府青瓦台曾在2017年12月6日舉行了一場記者會,回應創下青瓦台請願網站連署紀錄的一項國民請求:不要讓性侵犯趙斗淳(音譯,조두순)在2020年底期滿出獄、並且重審此案。青瓦台的正式回應是:實在無法讓已定讞的官司重來,不過犯人出獄後需配戴7年電子腳鐐、政府屆時也會公告他的個資。性侵犯固然可惡,但為何只有趙斗淳短短三個月便引來61萬5千人連署,要求政府「就算犯人把牢坐完了,也不可放他出來」?這一切要回到2008年12月11日那天說起。
其實趙斗淳2008年犯下這次坐牢的案件之前,已經是背上17條前科的惡徒,其中包括了1983年的性侵致傷罪,為此也蹲了3年監獄。不過當時56歲的趙斗淳顯然惡性不改,他2008年12月11日在仁川南邊的安山市盯上正在上學途中的8歲女孩「娜英」(為保護被害人,南韓媒體均以此假名稱呼),把她拐進了教會廁所。
女童經歷地獄,惡人推說「酒醉」
根據一審判決書所揭露的事實,當時喝了酒的趙斗淳在廁所裡露出自己的性器官要求被害人為他口交,小女孩哭著拒絕,竟被趙斗淳猛力毆打頭部與臉部、造成鼻骨骨折,女童隨後被趙勒頸暈厥後慘遭性侵。更可怕的是,趙斗淳為避免留下證據,竟拿廁所的通馬桶工具試圖清除自己留在女童體內的精液,造成女孩大小腸脫出體外、骨盆受損。由於小女孩的頭部被歹徒用自來水沖洗,更造成視力受損、鼻腔炎、內耳炎等傷害。
經歷地獄般遭遇的這名小一女孩雖然最後保住性命,但經過長達8小時的急救與兩個月的反覆手術治療,依舊造成性器官與肛門80%的功能喪失,女童必須終生使用人工肛門與尿袋。至於犯下幾乎是性侵殺人的趙斗淳很快落網,並在2009年1月遭到檢方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但他推託酒醉,法院也認定犯人當時判斷能力低下,因此只輕判有期徒刑12年。趙斗淳還嫌刑期太重、竟尋求上訴減刑,當然被上訴法院駁回,全案也在2009年9月定讞,趙斗淳住進慶尚北道的青松監獄獨囚室至今。
這起慘絕人寰的性侵案一開始並沒有被韓國媒體積極報導,直到2009年9月KBS電視台製作「性犯罪與電子腳鐐」專題,趙斗淳的殘忍犯行與毫無悔意的態度才引起韓國社會高度注意,當時也有許多民眾在青瓦台網站留言抗議,逼得李明博政府在9月底表態。除了時任總統的李明博在內閣會議上回應「司法判斷本非易事」,時任法務部長的李貴男則表態不可能讓趙斗淳提前假釋。
這起案件也讓南韓司法處理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劣行曝光,韓國律師協會曾公布「趙斗淳案件」的調查結果,痛批檢警根本沒有遵守「盡量減少對性侵受害者調查次數」等規定,造成受害人二度受傷。南韓律協指出,娜英光是2009年1月7日當天,就因調查人員對錄音機的操作不熟練,反覆陳述了四次受害經過。檢方當時的回應則是表示「指控過於誇張」,「重新錄音已獲得當事人理解與同意,並未反覆錄製4次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