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馬雲被要求發表對比特幣(Bitcoin)前景的看法時,他回答:「比特幣運作的科技非常重要,我一直在注意相關科技,尤其是努力於實現無現金交易社會的目標;但我不是比特幣的粉絲。我要順便強調,對不懂的事物說不懂,這不可恥;可恥的是,對不懂的事物發表自以為懂得看法。老實告訴你們,我不懂比特幣。」
我個人也不懂比特幣,但我懂大學商管學院的必修課:經濟學原理(Principle of Economics)。我利用經濟學原理與計算機概論的常識,分享我對比特幣的淺見;更重要的是,支持比特幣的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可以被應用在防範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甚至防範學術研究舞弊。
比特幣的原意是數位貨幣
比特幣的字面意義是「位元幣」,位元(bit)是指0與1,也就是數位化。所以,如果稱呼比特幣為「數位幣」、「比特貨幣」、「數位貨幣」或 “Bitmoney”都是表達相同概念。
英文“coin”是硬幣或錢幣,它是貨幣(money)系統的零頭部分。在數位資訊世界,coin或money沒有區別的必要,但「比特幣」使用coin取代money的可能原因有二:第一、因為oi發音的雙母音(double vowel)效果,會讓它聽起來更響亮;第二、為了強調bitcoin不受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monetary policy)影響,而避開使用money。
比特幣的貨幣功能?
經濟學原理說明貨幣的功能有三:交易的媒介(medium of exchange)、計價的單位(unit of account)、價值的儲存(store of value)或延期支付的標準(standard of deferred payment)。任何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工具,都可以被當作貨幣使用,可以用來進行交易、致富,甚至詐騙。
賭場的籌碼、線上遊戲公司賣的遊戲點數,都具有貨幣的功能,遊戲點數更是詐騙集團或販毒集團常利用的洗錢工具。但是這種「貨幣」的價值儲存功能薄弱,因為賭場與線上遊戲公司都可能倒閉,也就是存在高信用風險。
其次,如果賭場的賭徒不多,或線上遊戲的產品不再如此受歡迎,這種「貨幣」的流動性就大受質疑,這是所謂的流動性風險。所以,這類貨幣的功能非常薄弱。
比特幣的典型功能是在台灣的A利用網路買X單位的比特幣(點數權益),再轉給人在菲律賓B,B再將比特幣(點數權益)在菲律賓的銀行換成當地貨幣。這個交易過程的特色是,可以由非原始購買者將比特幣(點數權益)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