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甫完成《公投法》的修法,公投門檻大幅降低,「直接民權」顛覆「代議制」的大戰一觸即發。前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接受《風傳媒》專訪指出,公投若決定的是法律事項,無法推翻大法官解釋,「這答案是沒疑問,只是這答案不好」,因為從民主角度來講,代議制的大法官是否有如此大權威可以抵擋住最民主的公民投票,這在民主理論上很難過得去。
蘇永欽說,台灣是學習代議民主,若要學習瑞士的直接民主,還要學很長一段時間,因此,他建議,在公投進行前進行「事前控制」,會比較好一點。
立法院修正《公投法》,降低公投的成案與通過門檻之後,等於打開公投的鳥籠,不過,緊接而來的可能是公投綁大選,以及一些政策與法律案的全民複決,日前,反對同婚的民間團體,已經放話要推公投,等於是要用象徵「直接民權」的公投決定,正面迎擊大法官解釋。
「國際上以公投法挑戰大法官解釋案例前所未有」
針對此議題,蘇永欽接受《風傳媒》專訪時連聲表示「這個議題很有趣」,他也是長期關注與研究多年,「這也是理論上很難去處理的問題。」蘇永欽說,在國際上,以公投去挑戰大法官解釋的案例是前所未有,即便是在施行直接民主的瑞士,也沒發生過這種情況。
蘇永欽說,法律是反映民意,由定期改選的國會以多數決去通過法律修正,這是憲法最不可動搖的民主原則,但為何可以用《憲法》去推翻,在一定情況下指其修法違憲並使其無效,這是反多數決的矛盾與困境,他指出,代議制隱藏很多瑕疵,不太能充分反映民意。
蘇永欽說,大法官也具有一定的民主正當性,根據《憲法》把國會多數決的決定給否決掉,這是社會大眾普遍可以接受的制度,但如果面對的不是代議民主,而是赤裸裸的多數民意,雖然在形式上無法改變大法官解釋,但從民主理論上來說,卻是很難克服這問題。
蘇永欽表示,他自己長期研究此問題,也和很多德國學者討論過此問題,得到的答案是,憲法學者認為,司法機關認定違憲就是違憲,即使再多民意也是如此,不過,他個人覺得這是純理論,在實際操作上會面臨挑戰。
「公民投票前應該經過審查,才能避免衝突」
「公投就像是潘朵拉的盒子,最好不要隨便打開。」蘇永欽說,他不是認為不要辦公投,而是不要讓公投案隨隨便便就跑出來,因此,他主張在公投案進行投票之前,還是應該事先經過審查,才會避免衝突。
蘇永欽建議,主管機關應先走事先審查的程序,就內容合法合憲性做決定,如果公投案被否決,人民可以到法院訴願,案子再送到大法官這一關來處理,會比較好一點。
「公投雖民主,但將問題簡化」
蘇永欽說,若公投修憲是修憲程序,可以把大法官解釋推翻掉,但如果通過的是法律層次的決定,當然是沒辦法推翻大法官解釋,「這答案是沒疑問」,但蘇永欽也坦言「這答案不好」,因為從民主角度來講,這15為大法官解釋的《憲法》有這麼大的權威可以擋住直接民權嗎?「這衝擊太大!」
蘇永欽說,在世界各國,有《公投法》的國家,通常會把這種審查的制度擺在事前,而不是擺在事後,「避免在民主理論上很難過得去(代議制凌駕直接民權)的問題。」
蘇永欽說,公投的決定不能說不民主,反而是最民主的決定,但很可能是不理性,因為公投基本上是民粹主義的產物,雖然有意義,但把所有問題簡單化,變成要或不要,他還是傾向代議民主,還可以分層次去處理以及附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