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台灣沒規定唯有中央政府才能採購疫苗;實務上,國防醫學院便經常採購疫苗,狂犬病、炭疽病等,琳瑯滿目。台灣以外,私人機構採購疫苗也是常態,美國為例,商業醫療集團是疫苗廠的大客戶,也有非營利集團插足疫苗市場,「兒童的兒科執業醫師組織」(Children’s Practicing Pediatricians),就協助醫師揪團議價、採購。
至於緊急推出的新冠疫苗與其他疫苗的差異,在於哪個廠牌的疫苗可以賣,不在於誰可以買,民間採購新冠疫苗的例子,在菲律賓、印尼、印度、巴西、越南都可以看到。
新冠疫苗和其他的疫苗採購一樣,只要把遊戲規則說清楚,賣家買家可自行媒合。台灣企業採購新冠疫苗最大的障礙在於中央政府扭曲規定,刻意把規則講得含含糊糊。企業要採購,如同唐伯虎追秋香,唐伯虎通過了一次測試,秋香的主人華夫人便又新出難題,一題接一題,永遠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