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雅雲觀點:如何讓銀行敢借錢給離岸風電公司?

2018-01-19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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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本地銀行現在現金滿手,每天派理專打電話來拜託你借錢,也不是個長久之計,他也希望為銀行成長及資金用途找到新的出路。只要專案有豐富經驗及強大實力的股東、完善的融資架構、合理的風險分攤機制、管理銀行(Administration Agent)具優良貸後管控記錄,銀行當然有動機參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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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人有動機想學習,但自己能力不足時,最有效率的學習策略,就是和牛人學習。外商銀行,尤其是歐系銀行,不論在經驗、人才及金融商品上都佔有極大優勢,而且他們也想要參與臺灣的離岸風力產業發展,除了爭取本地銀行的財務顧問業務外,只要專案融資的報酬能充分合理反映承擔的風險,同時整體專案架構與相關各項合約夠專業且符合國際規範與慣例,他們也甚至可以成為主辦行或參貸行。

既然一個願意學,一個願意教,我們建議可將離岸風力發電專案融資架構分成兩大部分:

1. 商業銀行機制(Commercial Banks Tranche)

由具豐富經驗的歐系銀行擔任總協調暨主辦行(含參貸行角色),參貸行包括本地銀行及外商銀行

2. 國外的出口信貸機構機制(Export Credit Agency Tranche)

由國外的出口信貸機構例如丹麥出口信貸機構(EKF)、歐洲投資銀行(EIB)與外商銀行提供保證或貸款

本地銀行業現在會有個很要命的想法,認為好吧既然政府說要我們投錢,那只要開發商願意支付較高的銀行利率和手續費,我就草率同意放款吧。

我認為,若執行上述建議的架構,本地銀行可以避免掉入「蠅頭小利思維」的陷阱。

展開這個架構之後,我們可以開始觀察,如果國外的出口信貸機構及外商銀行願意提供保證或貸款金額超過專案整體借款50%,顯示該無追索權的專案融資案具有高度可融資性,本地銀行就可以放心參與。反之,若國外信貸機構及外商銀行的保證或貸款低於整體借款50%或甚至完全不參與,則表示可融資性不高,本地銀行就不要因為開發商給你一點蠅頭小利就傻呼呼上船。你要回頭去要求開發商(也就是綠色新創公司A)提供本身資產擔保或其他保證,改為一般銀行融資或有限追索權的專案融資。

甚至,我們所有人都可以藉由這個信號受惠,臺灣的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究竟有無投資的效益,也可以從這個過程中揭露出來,這比遴選去要求多少比例的國產化,更為抓住關鍵因素。

話說回來,一個願意學,一個願意教,天下真有這麼好的事嗎?下一篇,我們來談本地銀行和外商銀行如天與地一般的貸款策略,如何解套文化差異,以及當銀行開始變聰明不追求蠅頭小利時,開發商的應對策略。

*作者為楊雅雲為綠學院創辦人,同時為Green Impact Lab綠色創業加速器的共同創辦人;共同作者梁敬思為國內專案融資的先驅者,從90年代IPP民營電廠就開始學習專案融資,曾任國泰世華銀行柬埔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本文原刊《綠學院》,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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