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的《三分鐘帶你看懂離岸風力發電產業的困境》系列三部曲使得「能源法律白話文運動」得到超高關注,國內國外、圈內人圈外人都在轉貼,今天我們再接再厲,來談跟綠能發展有關的轉型期「配方奶粉」—再生能源憑證(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 REC)的困境與解法。我同樣會擔任翻譯官,這次從市場的供需兩端著手,以經濟、法律及政治三個面向拆解這裡面的陷阱與機會,助攻在綠色產業裡尋找機會的人、工作者、創業家。
各個國家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都會先「餵食」以確保綠電能順利長成壯漢,我國一開始用德國的嬰兒奶粉—綠電保價收購制度(Feed-in-Tariffs, FIT),今年開始準備餵食新配方奶粉—再生能源憑證,之後準備再搭配電力交易平台及再生能源強制配比,但這樣真的會幫助綠電發展嗎?
如果事情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其實在再生能源憑證上路之前,我國已有綠電自願認購制度,且行之有年,每度電加1.06元,就可以宣稱買到綠電,台電還會給你一座獎牌,表彰你對環境的貢獻。
這跟去廟裡捐香油錢差不多,神明有沒有用到不重要,你的心有安就好。
由於根本沒辦法證明你付了錢就會買到「純綠電」,綠電每年認購量不到全國用電量的1%,為此政府推出了再生能源憑證制度來取代綠電自願認購制度,每發1,000度的純綠電,就發給你一張憑證,今年(2017)累計共發出2,544張再生能源憑證,盼能加速綠能發展。
再生能源憑證定義很簡單,顧名思義是購買綠電之後,可取得國家認可的第三方認證,證明你買到純綠電。再生能源憑證也稱綠電憑證,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照「自願性再生能源憑證試行要點」為依據,以促進自願性使用再生能源市場,加速建構綠色產業供應鏈為推動目標。
定義很簡單,做起來卻很難。憑證這張紙要有效力和公信力,取決於背後龐大的管理和追蹤系統,其發電設備、設施與發電量,都需要經過驗證,確保買方購買的每一度電都是純綠電,而賣方,也就是包括太陽能、風能、生質能、地熱與川流式水力發電的發電業者,就可以去申請憑證,再賣給想要出口到環保法規嚴格的歐盟地區、取得國際大廠的綠色供應鏈廠商資格、或追求更高的永續評比的企業。
我們上面的說法,電和證是合一的,不難理解。而能源業難就難在,進階之後,會出現常人無法輕鬆理解的商業模式,例如電證分離。一般來說,位居國際主流地位的非綑綁式再生能源憑證,都是電證分離,其交易將「綠」與「電」分開,意思是你可以只交易它的正面環境效益例如減碳額度(也就是「綠」),也可以交易電這個商品本身(也就是「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