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101,Y=C+I+G+X-M。依台灣這兩年的情況來說,I投資和(X-M)淨出口不是問題,G政府開支,筆者沒有特別去調查,但依新聞的報導來說,應該不會是大問題,所以疫情爆炸以來,影響最大的就是其中的C消費了。
因此,筆者大概可以理解,不管在野黨如何攻擊,政府依舊決定發行「振興券」,而不是普發「現金」,為得就是要刺激這個消費C了。
讓振興券的「週轉率」多一點
於是就有團體希望振興券的期限能夠拉長,好達到刺激經濟的效果。然而,筆者認為,除了期限拉長之外,讓振興券(數位、紙本)的「週轉率」多一點,效果應該會更好的,這也是本文的標題「讓振興券多飛一會吧」的意思。
首先,讓振興券在產業鏈上多飛一會。由政府單位出面,邀集國內大型原材料、食材的供應商,擬定相關的促銷方案,而這個促銷方案的前題是拿「振興券」來採購,比如,商家拿振興券來採購營業所需的原材料、食材時,一律打7折,其中2折供應商吸收;1折政府補助。
如此一來,B2C的商家也有誘因提供折扣給消費者,並且在收到消費者的振興券後,也不必立刻拿到銀行去兌現,而是拿振興券去採購營業所需的材料、食材等等,最好政府也引導大型供應商多多採購台灣本地生產的農、特產品。再者,當振興券都集中到這些大型的供應商時,後續的兌換作業也可以集中化,比如銀行直接派幾名行員定時到供應商處辦理就好。
接著,讓回到銀行的振興券,再次回到消費者手中吧,讓振興券多飛幾回吧。
假設如立委高嘉瑜所言,這兩年證交稅大豐收,可以拿出部份的證交稅出來使用的話,或許9月時,是1比5的比例兌換振興券;10月時,說不定可以是1比3的比例兌換振興券,讓回到銀行的振興券再次回到消費市場,再次刺激消費。
若政府的財政無法支應,其實1比1的比例兌換振興券也行,若是1比1的比例,筆者是建議不需要限制兌換次數。相信讀者會覺得,1比1,那我用現金不就好了。然而,以上次的三倍券來說,振興券是有「特殊優惠」的。
商家都會各顯神通爭取振興券
而且,當政府宣告有這一大筆的「振興券」在市場上流通,所有商家都會各顯神通、各出奇招來爭取消費者手中的「振興券」,如此一來,就於民眾來說,就有誘因去拿現金並且以1比1的比例兌換「振興券」。
接著,政府只要定期公告目前市場還還流通的振興券餘額有多少就好,如此一來,印製振興券的成本也可以攤提、降低了。
一舉數得,否則,就使用一次,然而就收回銷毀,似乎可惜了點。
*作者為關注歷史的自由業者